经调查,该团伙成员多为劳改释放或原在歌舞厅做服务生的男青年,年龄在17岁至24岁之间,均无正当职业。该团伙犯罪以舞厅为目标,向舞厅收取保护费,并强迫外地来疆女青年卖淫,其收入供团伙挥霍,如有不从,轻则殴打,重则限制人身自由。同时,该团伙内不定期有一名女青年专门在外诱骗来乌打工女青年供团伙成员强奸玩乐。
现初步查明,这一团伙涉及强奸、聚众斗欧等案件13起,已落实7起,犯罪情节恶劣、令人发指,犯罪地点涉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区、新市区等地。
都市报报道称,目前,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正在紧张地追捕该团伙其余成员。
摘自(木子网)(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