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引述相关消息称,联合国禁毒组织近期向中国政府递交的有关文件中,已将中国列为目前世界最大制毒原料输出国之一,其中还列举今年中国广西一家化工厂仅一次就向北欧一毒品制造商提供了一千二百吨用于毒品制造的化工原料「高锰酸钾」,而这一原料在联合国一九九二年公布的禁毒公约中就已被禁。
对此,中国公安部回应,解决该问题涉及众多部委和企业,管制及定罪缺乏法律依据。而由于今年大陆破获多宗制毒大案,显示内地对制毒化工原料的管制存在重大漏洞,全国人大已根据中国禁毒委员会提案,紧急成立专门小组研究立法扩大管制制毒原料。
据悉,继今年七月,中港两地警方在深圳破获世界最大一宗冰毒制造贩卖案、检获冰毒原料和毒品十七吨后,大陆警方又接连破获数宗毒品制造贩卖大案,仅八至十一月官方公布的制毒贩毒案就涉及毒品和制毒原料近八吨。而根据联合国禁毒公约要求,中国作为缔约国之一,应当根据实施国际禁毒公约而颁布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文本,但由于中国在参加联合国禁毒公约后相应立法并不完善,特别是在中国有关法律中未将联合国禁毒公约中的二十二种制毒原料全部列入立法管制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九九○年颁布的禁毒决定中仅列出了其中三种,毒案居多的云南省一地方法规中虽然列入了其中数种,却不能在其他省区通用),因此给中国境内外毒贩多种可乘之机。
而警方在侦破毒品制造贩卖案中,也因为国家立法中没有将联合国禁毒公约中已规定管制的可制毒原料列入立法管制,致使一些提供数额巨大制毒原料、间接参与毒品制造的罪犯得以「依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据参与今年七月破获最大冰毒毒品制造贩卖集团案的警方人员透露,如果中国有立法管制该案毒品原料苯基、丙酮的条例,还应当将三十馀名提供制造毒品化工原料的疑犯拘捕归案,而这些在毒贩身上获得过好处的业主和相关人员至今仍逍遥法外。
作为国际禁毒公约组织的成员之一,缔约十年来却一直未将国际禁毒公约例举的全部制造毒品原料立法管制,大陆司法专家指出,主要原因是国家有关部门对这类化工原料生产及出口后变成毒贩制毒原料认识不足,加之国家没有对大多数原料立法管制,多数生产企业就以赚钱为唯一目的,甚至明知其生产或出口的原料流向毒品制造集团其「生意」也照做。
此外,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已组成专门小组,口手研究对国际禁毒公约规定的管制制毒原料立法,但因该立法涉及国家生产、进出口等多个管理部门,又涉及禁毒有关的数家司法机构,因此正式出台还须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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