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兰是个聪明靓丽的少女,由于家境较差,她11岁便辍学了。先后当过保姆、服务员,由于身材高大,没人对她的年龄产生过怀疑。14岁时,小兰来到深圳一家商场卖服装。15岁那年,小兰结识了一位年龄足以做他爷爷的香港老板,并心甘情愿地以每月一万港币的价钱被他包了。但整日闷在家里,小兰觉得有些空虚。
慢慢的,在身边“瘾君子”的引诱下,小兰吸上了毒。香港老板发现后,甩出几万港币,无情地抛弃了她。
为了弄到毒品钱,小兰沦落为坐台小姐。在此期间,她结识了香港人彭××。
小兰在宝安区西乡镇共乐上塘村租了房子。同在那里租房子的易刚欠她800元钱,一直赖着不还。因吸毒而手头紧巴巴的小兰再次上门催讨欠款时,易刚说:“你不是认识彭××吗,到他那里搞点钱。”今年4月16日中午1时许,小兰和易刚、陈志云(均在逃)经过一番密谋,由小兰打电话给彭××,以介绍女朋友为诱饵,要彭××从香港过来。第二天上午12时许,彭××应约来到小兰的住处。三人劫取了人民币500元、港币7500元及诺基亚手机一部后逃离作案现场。
今年11月7日,宝安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兰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宝安区人民法院根据小兰的请求,起草了缓刑帮教协议书,并决定将小兰护送回湖北老家。
(摘自博讯网)(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