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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爛泥之中貪污受賄者振振有辭
 
2000年12月18日發表
 
【人民報18日訊】在珠海城監受賄案中,與其說珠海城監20多名工作人員集體違法違紀令人吃驚,不如說貪污受賄者的一席話更讓人震驚。一隊員宣稱:「領導敢拿一萬,我爲什麼不可以拿一萬五?「原珠海城監拱北大隊長江志強也振振有辭:「現在誰不這樣?到哪裏辦事不要錢,你們倒是說來聽聽!」

江大隊長的話之所以讓人震驚,只不過因爲他說得太過理直氣壯。其實江大隊長的言外之意不過是:因爲他(們)到別人那裏辦事要花錢,所以別人到他(們)這裏辦事,他(們)收錢就是應該的───他如果這樣說,倒是頗能引起一些貪官的共鳴。

相比之下,那名隊員敢與領導比貪,倒是表現得變本加厲。他們的表白,共同之處在於反映了相當一部分貪官「你貪我也貪,不貪白不貪」的心理。

本來是貪官的行爲敗壞了社會風氣,壞風氣反過來又助長了貪官的貪慾,但貪官們不這樣看,反而抱怨社會風氣不好造成他們犯罪,他們倒成了受害者。其實人人都在害人,人人都在被害。

當今社會就象一個大糞坑,哪個敢說沒被污染?哪個敢說沒去污染別人?

怨天尤人,是貪官的通病。《晉書概d隱之傳》載,距廣州20裏的石門有「貪泉」,相傳喝了「貪泉」之水便會生出貪慾。此地官員取飲於「貪泉」,所以貪名昭著。貪官因貪獲罪後,不從自身找原因,而歸咎於「貪泉」,以爲「貪泉」之水使然。今之貪官把犯罪的根源推到社會風氣上,也有異曲同工之處。

社會風氣對人的影響當然不可否認,但風氣能否影響人,改變人,最終還在於人自身。在同樣的社會風氣下,有人貪,有人不貪,就足見決定因素是人心,而不是風氣。

吳隱之任廣州刺使,同飲「貪泉」之水卻始終不改其廉潔的本性,「貪泉」致貪的說法不攻自破。

況且,任何時期都會有各種各樣的風氣,有壞風氣,也有好風氣。如果說壞風氣影響了你,使你身敗名裂,那麼你爲什麼不接受好風氣影響,廉潔自律?

風氣是人造成的,也要由人來改變。作爲官員,不僅應做到廉潔自律,潔身自好,還有責任倡導良好的政風民風,爲官一任,淨化一方。《南史極j諧之傳》載:南朝宋時,梁州範柏年謁見明帝,說到廣州的「貪泉」,明帝問柏年:「卿復有此水否?」柏年回答:「梁州惟有文川、武鄉、廉泉、讓水。」又問:「卿宅在何處?」曰:「臣所居廉、讓之間。」範柏年以營造一方淨土爲己任,絕「貪泉」,造「廉泉」,境界又高一籌。

貪官受懲,怨不得「貪泉」,怨只怨自己貪慾膨脹。(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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