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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死囚揭发干警受贿147万余
 
2000年12月15日发表
 
【人民报讯】南宁12月15日专电 据《八桂都市报》报道,广西玉林市检察院反贪局一改办案靠“掏口供”,证据确凿才立案的做法,大胆起用“风险”立案,近日他们根据一死囚的揭发查获一起车管所干警受贿147万多元的大案。

  据死囚揭发,玉林交警支队车管所钟善飞在任车管所档案管理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车辆假档案,为其办理走私车辆入户,从中收受贿赂。按以往无风险决策,仅举报是不敢立案的,但经秘密调查却发现了端倪:前几年该车管所曾办理边贸车(实为走私车)入户业务,有关人员为“捞”一把,不惜伪造假档案,致使大批走私车在城区招摇过市。秘查中还发现,钟的职位较低,是交警队中公认的“老实人”,自认为不会首先被查处,因此他不会转移罪证。一经分析,发现此案确有查处价值,玉林市检察院反贪局遂果断地对钟善飞立案侦查,一举查缴了钟来不及转移的小汽车两辆及赃款147万多元。现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中华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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