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名 多余的人 时间 2000-11-27 16:19:40
送交者: 赖昌星 于 November 25, 2000 07:02:57:
1.赖昌星的朋友将在赖昌星在加拿大受审前日, 电告远华专案组一些有关高层涉案证据.
2.如若加拿大判处赖昌星引渡回中国, 赖昌星的朋友将向媒体公布一些事实.
3.如若最后一定引渡回中国, 赖昌星的朋友将向媒体公布所有包括电话录音, 录像, 文件资料.
转自27日「北大新青年」(http://renminbao.com)
作者名 多余的人 时间 2000-11-27 16:19:40
送交者: 赖昌星 于 November 25, 2000 07:02:57:
1.赖昌星的朋友将在赖昌星在加拿大受审前日, 电告远华专案组一些有关高层涉案证据.
2.如若加拿大判处赖昌星引渡回中国, 赖昌星的朋友将向媒体公布一些事实.
3.如若最后一定引渡回中国, 赖昌星的朋友将向媒体公布所有包括电话录音, 录像, 文件资料.
转自27日「北大新青年」(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