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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锋: 加拿大不可遣返赖昌星
赖昌星不应该被送回中国受审,除了中加两国没有引渡条例之外,更重要的是此案已经超过一般的经济问题而成为政治案件,如果赖昌星被送回去,难保同其他涉案人一样被中共杀人灭口,违反加拿大的人权理念。 远华走私案是中共建政以来涉及款项最多、人员最广、级别最高的经济案件。由于对正厅级以下的涉案官员中共都是秘密审讯,而且禁止媒体自行报导有关案件,说明其中涉及不少党和国家机密。除了关系到前政治局常委刘华清、现政治局委员贾庆林等若干高层核心的贪污行为外,还因为有不少消息透露赖昌星本人就是中共安全部门的成员,以及同原专涉情报工作的解放军总参谋部情报部部长姬胜德有很密切的关系,因此更不能轻易把他引渡回去。 赖昌星伙同中共特权阶层勾结,搜刮民脂民膏,从亿万华人利益出发,这个案子必须搞清楚,向民众有个交代,绝不许江泽民以反腐败作为高层权力斗争的手段,打击异己,包庇亲信,捂住盖子。因此华人团体应向加拿大政府发出呼吁,不但不能把赖昌星送到中共手里,还应该从赖昌星身上挖出中共腐败集团的成员,暴露更大毒瘤,为未来世界范围公审中共腐败独裁准备条件。 从自由世界的安全出发,加拿大政府应该会同作为盟国的美国政府,借这个机会揭露中共高层腐败和内部黑暗斗争的情况。目前,不论加拿大还是美国政府,为其经济利益,存在着讨好中共的不正常情绪。因此要阻止把赖昌星遣返回去被中共杀人灭口,还需要各界人士的努力。 转自26日大纪元【纪元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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