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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事:控告強姦犯 取證要產下嬰兒
 
2000年11月20日發表
 
【人民報20日訊】一名向公安局報案被強姦的中國農村少女,爲了證明她沒有說謊,不得已生下了一名女嬰。

法新社20日報道,在這件不同尋常的案件中,警察告訴這位16歲的河南少女,生下嬰兒可以用作證據。

如同中國山區的許多婦女一樣,這名少女極其看重自己的清白,她不希望自己的名聲因爲他人的誤解而被玷污。由於沒有警察所要求的證據,最終她相信,生下孩子是證明自己清白的唯一辦法。

現在這個嬰兒已經有12個月大,由於女孩不願撫養,嬰兒被留給女孩的親戚照顧。

該案在中國已經引起了媒體和法學專家的關注,他們指責公安機關處置不當,沒有盡到責任。

然而,當地公安機關的負責人聲稱,警察當時沒有其他辦法調查這個案子,因爲這個女孩沒有任何人證或物證。

對此,專家則批評警察缺乏取調查此類案例的基本技術,例如血液測試、精液取證或DNA分析等。

據悉,當地法院的官員稱,罪犯已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

然而他否認警察曾向該名女孩施加壓力使她生下嬰兒,他說,那是女孩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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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新聞社中國新聞部20日編譯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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