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在列举了欧阳松一串犯罪事实后,宣判:被告人欧阳松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四十万元。
此时,头发白了许多的欧阳松站在被告席上两腿发抖。
据侦查机关查明,欧阳松共有家庭财产价值人民币389.6万多元,个人消费性支出7.5万多元,其中合法收入62.6万多元,非法所得82.1万多元,受贿财产104.8万元,另有折合人民币147.5万多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也就是说,欧阳松的“灰色收入”高达334万多元。
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送钱给欧阳松,是因为他手里有权”
法庭上公诉人问欧阳松:湖南省汽车摩托车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钟某在1997年春节为何送你2万元?
欧阳松回答:因为我给过他不少帮助与照顾,对方说是为了感谢我这个“朋友”。
而据钟某交代,之所以送钱给欧阳松,是因为他手里有权。
1994年底,钟某在长沙县星沙镇筹建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时资金短缺,找到欧阳松,请求省工商局投资联办。欧阳松表示同意,并投入资金150万元。1996年12月,钟某又多次找欧阳松要求解决资金问题,经欧阳松批准同意,省工商局借给该公司200万元。到案发时仅归还50万元。
有案可查的欧阳松第一笔受贿是1992年。当时岳阳市物资协作开发公司工人胡某,为调入岳阳市政府工作,多次找到时任岳阳市市长的欧阳松请求帮忙。经欧阳松关照,1993年5月,胡某被正式调入岳阳市政府行政科工作。胡某在联系调动期间,分3次共送7万元钱给欧阳松。
1995年5月,欧阳松担任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政“一把手”之后,更是权倾一方,为所欲为。为给本部门创收,他与廖子中、谭正秋、朱新建、周伟凡(均另案处理)等人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违反国家对走私车、无进口证明的汽车和利用进口零部件非法拼装整车一律依法予以没收,不得罚款放行、变通处理的规定,避开单位内部审核监督,采取变相罚款放行的手段,先后4次为海达公司、广物公司及田某、周某等违法审批非法拼装汽车和无进口证明汽车159台,骗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159份。由此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达3203.7万元。
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正是“灰色收入”泛滥的温床。短短几年时间,欧阳松利用办理汽车没收证明书、发包工程业务、调动工作、提供借款、安排军转干部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贿赂。
欧阳松的受贿行为延续时间比较长,从1992年到1998年,从担任岳阳市市长一直到担任省工商局局长,期间竟然没有被发现,令人深思。
逢年过节门庭若市
腐败行为见不得光,一般是在黑暗的晚上。而节日期间、出国考察之时是权钱交易的高发期。
在欧阳松的“灰色收入”中,要数春节期间收的多。据知情人透露,每逢过节,欧阳松家门庭若市。烟、酒、“红包”都被以拜年的名义送上门来。
1996年7月,经欧阳松批准,商人余某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湖南湘西傩酒厂”,后将厂名变更为“湖南湘西酿酒厂”。1997年初,湘西湘泉酒厂认为这侵犯了其名称权,要求工商部门撤销其厂名。余某找到欧阳松,经欧阳松打招呼,维持了该厂厂名。1998年春节前,余某送给欧阳松20箱“湘酒王”酒,价值5.06万元。欧阳松将其全部交给他人代为销售,得款4.2万元。
1996年11月,经欧阳松批准同意,省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借款150万元给李某,以解其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之急。1997年8月,李某要求减少借款利息回报,欧阳松又批示同意。1998年春节期间,李某以拜年为名送给欧阳松3000元。
商人黄某经欧阳松关照,招工进了省工商局个体协会。黄某为表示感谢,分别于1998年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以拜节为名分3次各送给欧阳松2000元。
1998年5月,台商罗某为延缓购地付款期限,找欧阳松帮忙,欧阳松向岳阳市岳阳楼区工商局局长打招呼,致使该局同意了延期付款的要求。1999年春节前的一天,罗某以拜年为名送给欧阳松5000元。
湖南省工商局下属工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秦某多次找欧阳松,要求将经济效益好的咨询服务中心与省工商局脱钩,自负盈亏。1999年春节前,罗某以拜年为名,送给人民币9900元。
除逢年过节,出国考察之前也是某些人瞅准送礼的好时机。湖南某公司为承揽省工商局的一项业务,1997年10月,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来到欧阳松家,送给欧阳松1000美元,不久,这笔业务被该公司揽到手。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欧阳松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声泪俱下,悔恨交加。“我收受贿赂有一个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收受农副产品到收受红包礼金的过程,从收受比较熟悉的所谓放得心的人送的钱到收受并不十分熟悉的人送的钱的过程,在思想上也经历了从提心吊胆到心安理得的过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私欲膨胀、侥幸心理作怪”。
胆子越来越大的欧阳松来者不拒,两三千元的小礼收,数十万元的大礼也敢收。1996年初,北京市商人贾浩通过其父介绍找到欧阳松,要求购买进口罚没汽车。1996年至1997年期间,经欧阳松给下属打招呼,贾浩共购买罚没车4台,转手销售获利颇丰。为表示感谢,1997年下半年一天晚上,贾将5万元送到欧阳松家;1998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又在欧阳松家中,贾将10万元捧手相送。
1998年,贾浩通过欧阳松弄到20台无进口证明德产奔驰车的没收证明书,随即将其转卖给商人田某,非法获利120万元。贾拿出30万元感谢欧阳松。
欧阳松说:“起初,见数额这么大,不敢收。”但“贾浩说没人知道,打死也不会说出去,于是就收了”。
贪官档案:欧阳松,男,1942年出生于湖南省常宁市一个贫困家庭,大学毕业后在岳阳市某大型企业从事技术工作,80年代初担任该厂厂长。1983年任岳阳市委副书记。1990年任岳阳市常务副市长。1991年5月任岳阳市市长。1994年9月任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1995年5月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因涉嫌受贿犯罪,1999年7月20日被逮捕。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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