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宪法规定,国家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中国的国家机关几乎都以人民命名:国家叫人民共和国,政府叫人民政府,法院叫人民法院,不少机关大门口还竖着一块为人民服务的红字招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冠以人民字样的国家机器当中,有一批机器和腐败群体结合得非常好,水乳交融,它们的主要职能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腐败服务。腐败分子用不着打碎这些人民的国家机关,就能运用它们达到腐败的目的。
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工人阶级必须“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为什么呢?因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巴黎公社时说过这样的话;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后再三强调这个论点,把它付诸实践。布尔什维克用铁手解散了刚刚选举出来的立宪会议,宣布一切权力归于布尔什维克领导下的苏维埃。
但是,现在我们看到了另一种社会现象:中国的腐败分子却“简单地掌握”了人民的一部份国家机器,运用它达到了腐败的目的。事实如此,秘密何在?
秘密在于,在不同的制度下,存在着两类不同的“现成的国家机器”。一类是分权制衡的国家机器,它们是公开的,因而是普通老百姓看得见管得着的;另一类是全权全能的,它们不受监督,是不透明的。俄国的十月革命不以法律为依据,直接凭借群众的行动,所以非把由选举产生的立宪会议解散不可,一切权力非归苏维埃不可。中国的反右派、文化大革命、天安门事件、计划经济、人民公社、大跃进:诸如此类的事情,如果交给分权制衡的国家机器去办,办得成吗?──办不成,什么都办不成。所以无论俄国的革命还是中国的解放,都建立了按照绝对权力运转的国家机器,实行一元化领导。
一元化领导下的国家机器是绝对权力的体现者。它大权独揽,不受制约,警惕性特别高,透明度特别低,处处保密,本来的目的也许仅仅是象布朗基主义者那样专门向反革命的阶级敌人保密,实际的结果是对老百姓和公众舆论统统保密。这种机器,叫它干啥就干啥,听话,顺从,不扯皮,随心所欲,无论做史无前例的好事还是做史无前例的坏事,效率都非常高。这种机器,除了只怕上级以外,天不怕,地不怕,不怕人民,不怕法律,不受社会舆论监督,也不怕人笑话。只要上级不闻不问不管,这种机器完全有能力为所欲为,不会败露,也不怕败露。今天中国的腐败所面对的国家机器,就是这种体现极权政治制度的国家机器。腐败害怕民主,绝对权力讨厌民主,两下里一拍即合。所以,体现极权政治制度的国家机器一旦和腐败相结合,立即成为得心应手的腐败机器。
十月革命的领导人敏锐地发现了绝对权力对自己是个非常有用的法宝,没有料到绝对权力对腐败也是个非常有用的法宝。这是无法责备于前人的。后人的责任是继续研究前人没有经历过的现象。今天我们研究社会主义史,应该注意总结这种新的经验。
摘自11日美国之音(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