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湖州市農業投資開發總公司是與浙江農村發展投資集團湖州有限公司屬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國有單位,擁有上億元國有資產。法人代表、董事長爲項衛平,總經理爲侯品江,主要經營農業基金的投資開發、聯營參股、資金有償扶持等業務。然而到1999年底該公司已是步履維艱,處於捉襟見肘的窘迫境地,上億元的家當所剩無幾。羣衆看在眼裏,痛在心上。
2000年春節將近,大夥正樂呵呵地置辦年貨。這日,湖州市城郊人民檢察院收到了一封羣衆匿名舉報信,反映湖州農村發展投資公司總經理侯品江有經濟問題。儘管舉報內容簡單無實質性的內容,但湖州練市某村辦企業陸續從公司借出資金數千萬元,且多數未曾歸還。是何背景?有何內幕?其間的蹊蹺,引起了檢察官們的注意,反貪局即派員對侯品江的經濟、問題進行祕密初查,獲取了侯品江在出藉資金過程中涉嫌受賄的初步證據。
檢察長方聚成和副檢察長李偉親自聽取案情彙報後,立即意識到這是一起重大經濟案件,一面批示反貪部門即展開深入調查;一面向上級彙報,市領導非常重視,當即拍板,一定要將農發公司問題查清。4月8日,正是週末,忙碌了十多天的檢察官們在反貪局長管金芳帶領下,顧不上回家打個招呼,分赴辦案點迅速投入戰鬥。檢察長方聚成一頭扎進了案子裏,研究戰略戰術,把握辦案方向,李偉副檢察長坐陣指揮與承辦人一起參與辦案。案子開始顯山露水。
俗話說兔死狐悲,侯品江的案子令董事長項衛平着實感到不妙,以爲農村經濟發展服務,扶持鄉村企業自居的「公僕」已是夜不能寐,食不知味,乞求老天保佑自個這一「公僕」的形象,隨着調查的深入,檢察官逐漸揭開了兩位「公僕」的神祕面紗。
二
項衛平,男,今年44歲,國家公務員,正科級幹部。1994年初湖州興茂皮革有限公司總經理嵇富林通過農發公司經理侯品江結識了時任市府辦公室農業科科長的項衛平,嵇投其所好,兩者關係日漸接近,項衛平頗爲積極,幫助其聯繫藉資金一事。這年4、5月間,頗具心計的嵇富林爲感謝項衛平併爲將來借款提供方便,便將5000元送到項衛平的手中。此後,項衛平從受賄發展到索賄,從高級音箱到皮大衣,甚至電話費、餐費均爲其索取的對象。1995年項在擔任董事長後,更是變本加厲地受賄索賄。這年12月的一天海寧某皮革公司經理姚某通過嵇富林介紹要求向農發公司借款,繼而又設宴招待了董事長和總經理兩家人。酒過數巡,姚某便將以給其兒子「壓歲錢」的名義送給董事長項衛平5000元好處費。次日海華實業公司總經理黃某爲向農發公司借款,邀項、侯兩人於海味館吃飯,酒醉耳熱之際,兩人分別笑納了黃某送給的5000元。對於送上手的好處,項衛平一一笑納。
俗話說,收人錢財,替人消災。項衛平也不負所望。好處費剛揣入腰包,便吩咐農發公司兩次通過興茂皮革公司轉借給姚某100萬元,同時借給黃某50萬元。此後一發不可收拾,將公司資金大筆大筆借出,好處費卻源源不斷落入了腰包。1994年至1998年項衛平利用職務地位的影響及審批出藉資金等職務之便,多次收受業務單位鉅額賄賂,向來以「公僕」自居的董事長爲了金錢斷送了原本的前程。
而侯品江更是有過之而不及。侯品江原系湖州農經委正科級幹部,1989年擔任市農業投資開發公司經理,1995年擔任浙江省農村發展投資集團湖州有限公司總經理。仕途上一帆風順的侯品江,在商品經濟大潮的衝擊下,一顆貪婪之心蠢蠢欲動。1992年年底的一天,當嵇富林行色匆匆登入侯家大門,爲藉資金奉上2000元人民幣之時,他在半推半就之際揣入了腰包。時隔不久,嵇某又以同樣理由登門送上三萬元,人家送上門的不要白不要,於是不假思索地收下。
此後侯品江則欲罷不能,當送錢人再次登門,他便能心安理得,沒有絲毫的猶豫。1992年至1998年侯在辦理借款資金中利用總經理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20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送的財物共14.6萬餘元。在借款過程中,侯品江作爲總經理不顧對方有無償還能力,先後借出數千萬元,僅借給某某村辦皮革廠一家就達4000餘萬元。至今仍有2200餘萬元無法收回。給國家造成鉅額損失,致使具有上億元資產的國有公司不足4年即瀕臨倒閉。
三
案件稍有眉目,檢察官決定從行賄人這一關鍵人物身上下功夫,從他們身上打開缺口。初次與行賄人嵇某接觸,起初他絲毫沒有配合之意。檢察官展開政策攻勢,加之心理戰術,對其說服教育,他才支支吾吾透露了投其所好給人甜頭,各取所需情節。院領導當即拍板:大膽出擊,乘勝追擊,正面接觸涉嫌人。4月中旬與有關部門合力展開工作,終於突破了口供,侯品江承認了受賄14萬元的事實,且拔出蘿蔔帶出泥,董事長項衛平受賄的犯罪事實初露端倪。4月18日、4月30日相繼對兩涉嫌人立案偵查,然而就在此時侯品江又推翻了先前的口供,只承認十萬元以下的收賄事實,以十萬元爲界以圖減輕刑罰,除此便以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神情,要麼免談,要麼概不清楚。面對突如其來的變化,承辦人、院領導決定快偵快訴,刑檢起訴部門提前介入,主訴檢察官與反貪幹警攜手作戰,從固定證據入手,及時認定及時起訴。在起訴環節上,針對被告人熟悉法律的特點,主訴檢察官根據視聽資料,言詞證據,並結合行賄人證言和爲他人謀利益的書證。固定原來有罪供述,否定其翻供理由。法庭上控辯雙方據理力爭進行激烈辯論,對公訴人指控的事實,法庭均予以採信。在鐵的事實面前面容憔悴,目光悽惶的被告人終於認罪。被告席上侯品江、項衛平一掃往日的瀟灑,後悔莫及地懺悔自己的罪行。
此案劃上了圓滿的句號。掩卷沉思,令人嘆息之餘不禁使人悟到:權力缺乏監督必然導致腐敗。作爲大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 對於數千萬鉅額資金的借出,沒有必要的監督機制,完全由兩人支配,在既無有效擔保,又不考察對方經濟償還能力的情況下,大筆一揮,致使近億元國有資產源源不斷流入無底黑洞,而項、侯兩人卻利用職務之便中飽私囊,肥了自己,同時又毀了自己的前程。其間沉痛的教訓不是很發人深思嗎?
原載中國經濟時報 (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