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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川東大俠」被判死刑
據了解,夏明仲爲重慶奉節縣五馬鄉農民,1993年5月因涉嫌詐騙,流氓罪被判刑11年10個月,1995年5月該犯從三峽監獄逃脫。逃脫後,夏仲明便以「川東大俠」自詡,開始製造血案。 1998年11月27日夜,夏犯攜帶雙管火藥槍打死農民一人。 1999年1月26日,夏犯又與同夥竄至奉節縣新民鎮龍匯村村民毛某家,與同夥持殺豬刀殘忍地將毛某的頭顱砍下。 1999年5月25日凌晨,夏犯手持火藥槍從夏銀華家中的衣櫃裏搜得現金53800元,搶得錢後的夏犯又持斧頭朝夏銀華肩部砍兩下,致夏銀華輕傷。 除此之外,夏犯還強姦婦女數十名。夏的種種惡行,使他成爲重慶萬州區唯一一名被公安部掛牌督捕的要犯。 1999年7月21日,夏犯再次落入重慶公安機關的法網。 (http://renminba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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