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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中国勒令粤公安申报资产
 
2000年10月7日发表
 
【人民报讯】 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七日电/香港公正报今天报导,中共中央决定以广东省为肃清公安人员贪污的试点,最近向当地公安部门下达命令,勒令各级公安人员月内填报资产,填报时以「坦白从宽」处理,但日后发现人员所报资产与填报数额不符,或遭查出有超出所拥资产者,一律从严处理。

  报导指出,「新的公安人员申报资产做法,是公安部长贾春旺于今年三月发表严打公安以权谋私,以及向中央承诺,在未来三年需要重整一支廉洁及高效率的公安队伍有关」。据称,该项命令已获北京领导人认同,并属于贾春旺去年在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向中央提交的建议报告重要部分。

  报导表示,由于广东省及沿海地区近年不断发生公安借工作之便而贪污的事件,所以该项命令首先在广东公安部门执行,稍后再推展到全国其他省市。

  不过,公安部为免该项申报制度打击公安人员士气,也适当的留有馀地,强调凡是这次申报清楚的资产,无论数额或多或少,都属于个人资产,只要清楚填报,不会追究资产的出处,也即是「前事不计」。

  但经过申报后,部门就会根据各人所呈报的资产为基础,遇有需要便以该项数值展开调查,如发现某人员的资本大增,但又无法解释资产的来源,该人员便需要接受调查。(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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