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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立法打击网路犯罪
 
2000年10月26日发表
 
【人民报讯】(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电)据香港南华早报报导,北京正在起草有关网路法律,加强打击网路犯罪,并命令宣传部门执行网路上的意识形态斗争。

报导说,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正斟酌修改「互联网安全法」,从骇客到反对共党统治都列为违法。

中共官员表示,大陆网路犯罪最近几个月大幅上升,今年上半年就有一千多起与网路相关的犯罪,相当于去年的总和。

大陆地方官员坦承,大陆网路犯罪盛行。福建省网路犯罪增加速度超过上网人数增加的速度,江苏省官员说,网路犯罪造成的损失巨大,有些罪犯通过电脑犯罪活动破坏电脑系统,侵吞资金,盗窃机密。

根据「互联网安全法」,中共公安部和信息产业部今年初发布的规定都将升格为法律。草案中列举的「网络犯罪」包括盗窃国家机密、骇客、传播电脑病毒、上载颠覆性资料、宣传迷信和煽动民族仇恨。在网路上散布影响市场的谣言、散发色情内容或促销劣等产品,也要追究法律责任。

草案还规定,如果网路内容提供者不报告其网站上对中共有害的材料,也将面临起诉。

中共国务院立法事务办公室官员说,草案包括了大陆目前已经发现的网路相关犯罪活动。

为了防止西方「邪恶思想」渗透,中共宣传部还命令在网路上加强思想教育。有关消息称,宣传部命令中共干部「要用正确的思想填补虚拟空间」,防止被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占领。

同时,中共官方对大陆主要新闻网站出现香港报纸的文章,尤其是关于八九民主运动的文章感到不安。(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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