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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五“县官”被开除党籍
 
2000年10月24日发表
 
【人民报24日讯】兰州市日前对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作出党纪处理,其中5名因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错误情节严重被开除党籍。

据悉,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武堂,在1993年至1999年任职期间,利用向银行储存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便利条件,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已查实受贿现金及实物折价达17.8万多元;并对本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兰州市委决定,开除王武堂党籍,建议行政开除公职,由司法机关继续审查。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公安分局副局长马立阳(正县级),在1996年至1999年期间,采取虚开发票或私自销售警用器械手段,贪污公款16744元;兰州市科协原副主席马生禄,在兼任市科协所属两家公司领导职务期间,截留合资企业公款11万港币,非法获取银行利息358.90元据为己有;兰州连城铝厂原总会计师钟玉成(副县级)在任职期间,利用审批铝锭的权力,先后5次收受贿赂人民币2.6万元,港币3.9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7.04万元。兰州平板玻璃厂原纪委书记施正才,在帮助别人购买产品时,收受当事人贿赂9750元。(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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