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中国新闻社) 首次全面披露1999年审计风暴中的主角──国家水利部违纪集资建楼、私设小金库、挪用水利专项资金、虚列支出、乱拉赞助、伪造文件等事实。谁能说,1998年中国在世纪洪水面前的猝不及防,与此没有一点联系?

  1998年的那场世纪洪水已经在人们的记忆里渐渐淡漠了。比那场洪水消退得更快的是1999年由曝光国家部委财务违纪案件引发的审计风暴。在这两个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水利部曾经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尽管关注的含义并不相同。

  如今公众的兴趣已经转移到了别的地方。但是那场惊心动魄的审计内幕,似乎没有被人们真正了解。至于事件所牵涉的各方责任人,以及带头奔赴各地“集资”的一些部门高层领导,至今仍各安其位。一场风暴就这样平息了吗?

  2000年元月,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与会的一位国务院领导同志把有可能处理水利部违规事件中有关责任人的消息,当作一件可以鼓舞审计人员工作热情的事告诉大家。当时预计处理的时间是在“两会”之前。

  “两会”结束了,处理的结果仍未出来。与此同时,一年一度的预算审计也已临近尾声。有消息人士透露,水利部这次仍被查出违规资金。忘却和回避都无法阻止脓疮蔓延。

  裂缝在水利调度综合楼出现

  一直默默无闻的审计署是1999年最引人注目的政府部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当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面对台下的委员们公布水利部等部分部委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时,一道保护墙从此被打破了。

  实际上,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行动开始于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常规审计。1999年1月,审计署开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正常审计。对水利部的审计组由农业与资源环保司司长亲自带队,一共8人。

  在审计1998年全国水利资金时,水利部从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调回大笔资金的问题引起了审计组的注意。据猜测,这笔资金有可能用于位于北京六里桥的一幢水利调度综合楼工程。而审计署信访办此前接到的一封关于水利部的举报信也提过这个工程。审计便从水利调度综合楼开始了。

  翻查水利部1998年的预算计划,并没有发现安排调度综合楼工程的资金。那么,盖楼的钱是从哪来的呢?

  审计组从水利部基建办的账本上找到了线索。账本显示,基建办在1997年底至1998年间进行过集资。在与集资单位签订的《集资协议书》上,水利部以“对方可以得到与出资相应的建筑面积使用权30年”为条件,收取了辽宁省水利厅等11家地方水利机关、地方及部属企业集资款1.46亿元。

  一纸协议开始了从上到下的“刮钱运动”:

  辽宁省水利厅以省级基建投资为名安排2000万元;

  大连市水利局以付电费名义从水费中出资500万元;

  □西省水利厅由省宝鸡峡灌溉管理局以建魏家堡水电站名义贷款1000万元,并为逃避银行监督以“还款”名义汇出;另外借省水电工程局1000万元;

  浙江省水利厅由预算内水利专项资金出资1000万元,并由预算外的水利周转金、水资源费等出资1000万元;

  广东省水利厅从港深供水利润留成中出资1000万元;

  四川省水电厅向都江堰管理局等11家行业企事业单位集资1400万元;

  广西水电厅从水利事业费中垫付出资600万元,后发文向28家直属企事业单位、地市水利局摊派集资;

  江苏武进沿江水利工程管理处筹资1000万元,其中900万为水利部安排的国债:

  福建省九龙江北溪供水局从1997年度水利部下达的北溪引水主干渠治理资金中出资600万元;

  河北省水利厅从国库存款中借出2000万元;

  中国水利投资公司挪用中央专项基建拨款出资1500万元……

  各级水利单位之所以“慷慨”解囊,并不仅仅是看上了大楼30年的使用权,更在于抹不开水利部领导的“面子”──1997年7月,当时的水利部主要领导开了一次党组会,不但集体决定集资,而且明确规定,每位党组成员必须集资不少于5000万元。

  由于有部领导亲自出马,集资在某种程度上便演化成一种特殊的“交易”:水利部对所有参与集资的单位给予了诸如下达水利基建拨款等不同方式的“照顾和补偿”。

  有例为证:1997年12月10日,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安排下达的水利基建拨款9423万元中,有7250万元下达给了各集资单位。

  一些张冠李戴的事情也出现了:引黄入卫渠首主体工程1995年就已正式竣工,且由海河水利委员会承担,可水利部在1998年还以此项目为由很“慷慨”地从中央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中给河北省水利厅安排了2000万元;大连市水利局英那河水库为地方乙类项目,应由大连市负责筹措资金,水利部还是给了300万元;本应用于珠江西北江治理资金却被安排给了福建九龙江综合治理600万元……水利专项资金中还有一部份,则通过上下串通的方式,作为集资款又流回了水利部调度综合楼。

  随着集资问题的暴露,水利调度综合楼已再无可能以“正常项目”的面目存在。在对工程筹建处的报表、账目进行审查后,越来越多的马脚露了出来。

  1993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对高档宾馆、写字楼要下决心停缓建。可水利部在1994年还是继续安排了调度综合楼的资金。1995年,为了使工程开工的批覆早于1993年6月24日,水利部伪造了落款为1993年4月18日的申请立项文件,同时串通北京市计委,由北京市计委伪造了落款为1993年6月18日的批复文件。

  按“批覆”,综合楼项目以“建防洪抗旱减灾监测中心、水利调度中心,完善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防汛移动通讯集群,形成全国防汛通讯网络系统,以及部属流域机构、企业在京设立联络机构,与日本合作建立中国灌溉排水技术开发培训中心”的名义立项,“批准”的工程总规模为4.62万平方米,总投资为1.7亿。

  实际上,水利调度综合楼之所以令部有关领导如此倾心,并不是这个楼能够在水利建设、防汛指挥中发挥多大的作用。据调查,水利调度综合楼地上28层,其中接待大厅及商务、餐饮。会议用房5层,写字间10层,客房13层,地下2层。整幢楼看不出水利调度用途,实为高档写字楼。

  1个亿的“小金库”浮出水面

  水利调度综合楼的问题基本查清了,而原本作为线索的水利部从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调回的6000多万元南水北调资金,又意外地带出了水利部存在的大量“小金库”问题。

  1995年和1996年,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在水利部当时主要领导的同意下两次下发文件,从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调回1994年下拨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前期工作经费6550万元,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则“知趣”地将这笔钱在1994年决算中以虚列支出、虚报投资的形式完成。6550万元钱调回水利部后,被存入部机关服务中心账外建设银行账户,用来存定期存款、吃利息,乱借乱支──有关这笔钱的账本,部机关服务中心的财务人员是藏在抽屉底层的。

  为了调查这个“小金库”问题,审计署签发了一份暂停使用款项通知书。这是该署建立以来的第一次。就在通知书送达水利部的当天,水利部机关服务中心有人一上班就去银行办理转账,想钻空子,结果被发现并责令停止。

  至查出为止,这个“小金库”本金加利息已达7423.75万元。其中,经当时批准调回资金的部领导同意,无偿借给香港港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680万元,到审计时仍有300万元没有归还。

  在对其余6550万元进一步核查的过程中,又查出水利部机关服务中心虚列基本建设支出,将1000多万元资金转移存入账外银行账户的问题。服务中心财务人员被迫从另外一个抽屉里又取出了一个账本。至审计时,这个“小金库”转存资金及利息总额1173.22万元,用于购房、买车等支出689.97万元,由财务处一干部私自签订合同以15%的年利率借出300万元。

  随着对水利部各个部门财务审计的加强,更多的“小金库”暴露出来。

  自1994年以来,原水文司、原水政水资源司、水利信息中心将水文专项资金、课题经费存放在北京市水文总站账外银行账户和原水文司以国际水文计划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的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上,乱支乱用;

  水利部基建办公室设置“小金库”176214.38元。至1998年底,共发放奖金131990.19元、支付差旅费等4647.5元……

  “小金库”的存在,给水利部不少人带来了便利,有人用“小金库”的钱吃利息,也有人用来支付移动电话费、私人学驾驶费用等。一个一个小金库在审计人员的手中累积到了上亿元。

  水利专项资金成了“唐僧肉”

  与“小金库”里存货颇丰相伴的是,水利部水利专项资金被一些部门挤占挪用,成为部门争吃的“唐僧肉”,已是隐瞒不住的事实。

  1998年,水利部对由新增国债安排的防汛、基建资金进行了“巧妙”的使用:原本用于有关省防汛机动抢险队的项目资金,在“国家防汛车及指挥系统等建设”的名义下拨给部机关服务中心300万元,最后购买了奥迪车及车载电话等;原本用于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同样被下拨给部机关服务中心300万元,用途是购买文印设备等。

  当然,水利部机关也不是只顾自己而不顾下属单位。也许是认为改善水利人居住条件比完善大江大河堤防更为重要,1998年原本用于大江大河堤防工程的资金1400万元,被水利部下拨给黄河水利委员会等单位建职工宿舍。而在此之前的1996年,水利部就批准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将当年度南水北调前期经费1000万元,用于其西山综合楼超概算投资。

  也是在1996年,水利部出现了一个名为“水利投资公司筹备处”的部门。以“江河开发中心培训及业务用房”的名义,水利部拨给筹备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4500万元。筹备处将其中的100万元挪用作兴办企业的注册资金。后来筹备处变成了中国水利投资公司,其余的4400万元随之被用来购买办公业务用房,支出158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2820万元。1998年水利部百船项目办公室将百船项目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安排)拨入中国水利投资公司专项款账户6075万元,由水利投资公司代管。至年底水利投资公司便已将其中的387万元和上面的2820万元一起挪作他用,主要用在了对外投资、炒股票以及参加六里桥大楼集资等。

  除上述部门之外,水利部建筑工程处、水利部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等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着挪用水利专项资金的问题。

  不能说“不”

  在水利系统,许多下级单位都知道不能简单地对部里拉赞助的手说“不”。

  原水利部水文司、规划计划司、人事劳动教育司、水土保持司、离退休干部局等部门,都把下属单位的资金当作囊中之物,开会要下级单位出钱,出差要下级单位出钱,购置设备要下级单位出钱,甚至想把钱放在银行吃利息也要下级单位出钱……据审计,水利部这些部门通过各种手段无偿占用下级单位、企业资金高达1038万元。

  原水文司似乎是办公经费最少的一个部门。1997年水文司多次发出便函,以工作需要为由,要求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从重要水文站建设及设备购置款、水文专项经费及基层水文职工培训基地建设补助款中划拨经费,用于其它用途。

  1997年11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拿出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90万元,用于赞助水利部举办的全国水利行业职工技能竞赛活动,至1998年底,已有75.36万元被用于竞赛活动支出;1998年10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又接到水文司水文管理处的口头要求,承担了1998年全国洪水水文测报总结座谈会会议费10万元。

  1998年,水利部规划计划司要对江苏省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审查,可又不肯拿出差费用。1998年9月,江苏省水利厅根据规划计划司的口头要求,分担该司对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查的出差经费,将20万元汇至部机关财务处。到1998年年底,规划计划司从中支出差旅费、印刷费等4.67万元。

  1998年3月,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接到人事劳动教育司的口头要求,赶紧从自有资金中挤出10万元用于支持部人才规划组进行全国水利行业人才规划课题研究工作,至1998年底,这笔钱已全部被用于支付印刷费、发放劳务费等。

  1998年8月,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想搞个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便要求淮河水利委员会和海河水利委员会借款150万元。淮河水利委员会只好拿出了中央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100万元,海河水利委员会则从农林水利水土保持处事业发展基金中拿出40万元,再凑上天津市润海农水水保开发服务中心的自有资金10万元,一并汇至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在各部门对水利部下属单位张口大肆要钱的同时,水利部离退休干部局也不肯放过机会。1994年,离退休干部局在没有办理任何合同及协议手续的情况下,从广东省水电厅(现水利厅)无偿调入资金300万元,到审计时仍然未还;1994年1月,离退休干部局同深圳东深实业发展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从该公司无偿借入350万元,存定期存款吃利息,用于老干部福利开支,双方约定借款期为一年,结果到1999年仍未归还。

  水利部胆子多大?

  除上述问题外,1998年水利部还虚列支出,将1716.98万元预算内支出转为预算外支出;部机关服务中心及其下属单位出借账户套取现金144.99万元,财务司违规出借专项资金2300万元,大量应收款长期挂账,滞留应下拨、应缴款项;水利部下属淮河水利委员会擅自将无偿资金改为有偿使用,自行建立基金306.8万元……

  在被查出的问题中,水利部及下属一些部门多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及中央、财政部相关政策。

  实际上,水利部1998年出现的各种问题,仅是1997年问题的延续。在1998年3月的正常审计中,水利部就有一些问题被发现,主要是挤占其他水利工程项目基建拨款安排,用于住宅、办公及业务用房、机关食堂及车库建设,共计2000万元。对此,审计人员作出“水利部应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投资计划,对上述超计划项目资金应在1998年度计划安排中予以扣回”的决定。

  但水利部对此拒不执行,称住宅及办公业务用房超计划的问题已经国家计委批覆同意,并附上了国家计委投资司1997年7月24日计司投资函【97】180号便函。经调查,国家计委投资司承认该函,但提供不出原件。在《审计署关于水利部199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决定》第1条中,审计人员继续要求水利部“应将上述超计划项目资金在1998年计划安排中从住宅办公用房等项目计划中扣减,转入水利工程项目投资计划”。

  1998年6月,审计决定下达后,水利部规划计划司计划处有关人员又伪造了落款为1997年6月15日的规计【1997】75号文(经调查,该文没有归档)。该文针对审计决定的有关内容制作了调整计划的附表,印制了15份,将其中的1份交部财务司,并将复印件送交审计署。

  1998年7月22日,在抗洪形势日益紧张的情况下,水利部主要领导依然在百忙中抽空签署了《关于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函》(水财【1998】296号),以伪造的文件为依据,拒绝执行审计决定。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此次与审计方面的对抗助长了其1998年进一步肆意妄为的胆量。

  然而,社会总是会向秩序回归,肆意妄为者也不可能永远逍遥。1999年水利部被查出的问题足以说明一切。就在那年夏天一个炎热的午后,在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重播完就中央预算审计对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的专访后不久,有人看到当时已离开水利部的一位主要领导在一个小花园里独自徘徊了整整一个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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