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见乘客攻击司机 需要民众见义勇为(图)
 
2018年11月4日发表
 



57岁女乘客邓某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手部。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陆潇亭综合报导)现实中,司机与乘客发生冲突并不罕见。就在这几天,北京市丰台区警方通报,10月29日上午,678路公交车行驶过程中,57岁女乘客邓某因自己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遭司机以「已驶出公交站」为由拒绝,邓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手部,司机躲闪中,公交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左侧车道小轿车发生剐蹭。事后该乘客被刑拘。

新华网11月4日报导,辽宁省沈阳一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汲传明、吴玉香及李文等3名被告人因拉拽司机的行为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司机或乘客受伤,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4年不等的刑罚。

据《人民日报》11月2日报导,因种种原因致乘客与公交司机冲突引发事故,这样的事例每年都有发生,而错过下车地点而与司机引发冲突则是普遍原因之一。类似因乘客和公交车司机冲突而引发事故的公开报导事件屡见不鲜。

2016年2月25日,在上海14路无人售票公交上,一名六旬老太,因误投20元无法立即找零,便抢夺方向盘致公交失控,车上一名女乘客撞到扶手后骨折。该老人也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5年12月,同样在重庆万州22路车上,同样是女乘客坐过站与司机发生争执,幸运的是此事并未酿成惨剧,涉事女乘客抢夺方向盘致公交车撞上行道树,车头受损,乘客不同程度撞伤,最终被警方刑拘。

2015年11月,林某某乘坐公交车行至福州路东小区车站时,因发现自己坐错车后即要求司机停车。与司机拉扯,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边停靠的公交车,两车受损。林某某因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不得假释。

2015年4月,宋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因酒后抢夺司机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失控撞到路边树上,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宋某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

《人民日报》11月3日也报导一则新闻。二年前,武汉过江公交车上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结局却大不相同。

武汉610路公交车司机戚婷婷回忆,事发当天,当车辆行驶到长江二桥中部时,有位中年妇女突然起身不停地朝她喊:「师傅,停车!」这时,其他乘客纷纷主动劝阻说桥上不能停车。「但她不但不听,反而走到驾驶室边,再次要求我停车。」

当时戚婷婷反复好言相劝,哪知这名妇女突然扑向她并拼命抢夺方向盘。

车子正行驶在长江二桥桥面的公交专用道上,车的左边是密集的车流,右边桥下就是滚滚长江,当时车速是时速40公里。

危急时刻,坐在车厢后部座位上的男乘客吴烨猛地冲上前,死死抱住正在拼命抢夺方向盘的那位中年妇女,并将其拖离驾驶室。

随后在其他乘客协助下,吴烨等乘客一起将该中年妇女围在座位上。由于乘客的见义勇为,避免了一场灾祸。

近日发生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15条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教训极其惨痛。这个事件中双方要多能退让一步,惨剧断不会发生。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生命不会再给那些无知、任性、不讲规矩、不讲道德、不计后果而铸成大错的人第二次机会,只是可惜了那些陪葬的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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