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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曙光嘬死 宋祖英將比照她這罪判刑(多圖)

林淩




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與情婦鐵路文工團歌唱演員

【人民報消息】新華網首頁法治欄目7月2日轉載了北京青年報的消息「鐵道部貪官張曙光情婦因受賄罪終審獲刑五年」。

張曙光現在被稱作「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他的情婦羅菲是「原鐵路文工團歌唱演員」,曾代表鐵路文工團參加2010年的青歌賽。

張曙光的嘬死之路

張曙光1956年12月生於江蘇溧陽,畢業於蘭州交通大學車輛專業。

2001年,身為客車處處長的張曙光曾經受到過鐵道部紀檢部門的審查。擁有車輛採購權的張曙光被指利用權限擅自決定採購鄉鎮企業生產的產品,但由於沒有任何書面的證據,查無對證,最後不了了之。張曙光隨後被調至瀋陽鐵路局任局長助理,以「離招投標遠點」。

2002年,張曙光和妻子王興在美國洛杉磯全款購得一處價值百萬美元的別墅,占地近3萬平方英尺(約合2793平方米),位於中產階級和高收入階層聚集沃爾納特市(Walnut)皮埃爾路688號。1999年10月,妻子王興還以個人名義貸款購買洛杉磯一套34.6萬美元的獨棟住宅,並於次年將房屋轉為和張曙光以夫婦名義共有。

張曙光2011年2月28日被停職審查,1月在被抓前張曙光趕至美國洛杉磯,將原本由他和妻子王興共有的別墅全部轉入王興個人名下。


原鐵道部長劉志軍死緩。
2003年3月,江系人馬劉志軍當上鐵道部長後,當然要找對味的提拔,於是重新啟用張曙光。2001年躲過鐵道部紀檢部門審查的張曙光,就此打開嘬死之路。

2003年4月,張曙光從瀋陽鐵路局局長助理調任北京鐵路局,出任北京鐵路局副局長。隨後不到半年,即調回鐵道部,出任鐵道部裝備部副部長兼高速辦副主任,負責高鐵技術引進。

和薄熙來突破慣例一口氣三升級王立軍一樣,在劉志軍的重用下,張曙光突破了慣例,一年多時間三易其職,一路飆升,最終到達可以有資格被判死刑的仕途頂峰: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兼副總工程師。

在劉志軍主導下,2004年至2006年間,鐵道部先後進行了三次重要的高鐵招標,即兩次動車合資招標和京津城際招標。三次招標過程中,鐵道部的操盤手正是應該「離招投標遠點」的時任運輸局局長張曙光。

根據檢方公訴,張曙光大肆受賄的主要時段,正是其2004年至2011年任職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和運輸局局長期間。

2003年4月,張曙光被任命為北京鐵路局副局長。

2011年2月6日王立軍出逃成都美領館。

2011年2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劉志軍鐵道部部長職務。2月28日,張曙光被停職審查。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7月份,法院作出一審宣判,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3年9月3日,張曙光因受賄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2013年9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曙光當庭認罪,對指控沒有異議。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個判刑消息是為與江通姦的宋祖英準備的


張曙光的情婦羅菲
下面要說的是張曙光的情婦、原鐵路文工團歌唱演員羅菲。

新華網首頁法治欄目7月2日轉載了北京青年報的消息「鐵道部貪官張曙光情婦因受賄罪終審獲刑五年」。

報導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羅菲即由取保候審狀態轉為收監。今年4月20日,北京高院終審判決駁回羅菲的上訴,維持原判。

判的是張曙光的情婦羅菲,拉開的是與江通姦的宋祖英被判刑序幕。宋祖英被判刑意義很大,而且材料已經準備齊全。

與宋祖英不同的是,羅菲貪的是錢,但沒有人命。而宋祖英利用江澤民的職權,起碼背負著兩條人命:前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和天津27歲的女歌手謝津。而謝津不過是因為在宋祖英的私家車上發現了她進中南海的通行證(紅卡),也就是發現了宋祖英與江澤民鬼混的證據,於是就被國安特務滅了口。

現年33歲的羅菲原是中國鐵路文工團歌舞團歌唱演員,作為女高音歌手,她曾代表鐵路文工團參加2010年的青歌賽。

據張曙光供述,2004年他被提拔為鐵道部運輸局局長不久認識了羅菲,之後就喜歡上了她。當時羅菲22歲。

為了追求羅菲,張曙光那段時間開銷很大。恰好當時今創集團總裁戈建鳴對張曙光說有什麼事儘管找他,張曙光就打電話要求幫忙,他送上了200萬元現金,這筆錢中有一部分就用來給羅菲買了房子。

張曙光案判決書顯示,與羅菲有關花費明確數據的有近500萬元,另有大部分為未明確數據,「部分被揮霍掉」。張曙光受審時,檢方出示了羅菲的證人證言,羅菲承認與張曙光是情人關係。

2011年6月13日,在張曙光被抓4個月後,時年29歲的羅菲因涉嫌受賄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監視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刑事拘留。她所喜愛的歌唱事業走到了頭。2013年11月7日,羅菲在二中院出庭受審。

作為掌握中國高鐵命運的「第一人」張曙光,其情婦羅菲也成為高鐵民企老板討好的對象。

向張曙光行賄的廣州中車公司老板楊建宇證言稱,羅菲抱怨收入太低,沒有演出的話只能拿每個月幾千元的死工資,於是楊建宇讓羅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業宣傳和形象策劃。自2009年初開始,楊建宇的公司前後發給羅菲三四十萬元「工資」。

楊建宇稱,雖然每月給羅菲發工資,但公司從來沒讓她做任何工作。以這個名義給羅菲錢,純屬為討好張曙光,希望在藍箭項目上獲得張曙光的幫助,在獲得鐵路系統更多的訂單上也希望能夠得到張曙光的幫助。

此外,楊建宇稱,2010年「十一」假期,張曙光陪著羅菲到王府飯店購物。楊建宇接到電話讓他過去一趟,見面後,張曙光稱羅看中了一塊手錶,楊建宇立刻提取了50萬元現金,買了那塊手錶。

根據檢方指控,2007年至2011年1月間,羅菲明知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給予的款物是張曙光受賄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飾、隱瞞,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時,羅菲表示認罪。

法院一審改變了檢方指控的罪名,認定羅菲多次收受楊建宇給予的折合人民幣共計157.686萬元的財物,構成「受賄罪」,遂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羅菲不服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2015年4月20日,北京高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羅菲案維持原判堵死宋祖英的逃路

據報導,羅菲的上訴理由是,其與張曙光之間不存在利用張曙光的職務便利為楊建宇牟利的通謀,請二審法院改判其無罪。

羅菲的辯護人認為,楊建宇向張曙光請托事項以及張曙光利用職務便利為楊建宇提供幫助的事項,均與羅菲沒有任何關聯,羅菲既不知曉亦未參與其中。根據刑法共同犯罪的規定,羅菲不應與張曙光一起構成受賄罪。

這些都是狡辯,羅菲若不是張曙光的情婦,楊建宇為何立刻提取了50萬元現金,買了那塊羅菲喜歡的手錶?為何楊建宇的公司前後以「工資」的名義給羅菲三四十萬元,直到案發才停止?




羨慕者:這鄉下女人能上老江的床,足見身手不凡。
宋祖英:過獎了,搞掂江,對我那就是小菜一碟兒!

就像當年,宋祖英去四川演出,時任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為何要給一個唱民間小調兒的民歌手以副總理警衛待遇?宋祖英因水平太低,北京的任何一個文藝團體都沒考上,卻被海軍文工團請了去,一進去為何級別就很高,還擔任獨唱,隨後手握黨政軍大權的江澤民就經常去看演出,還往宋祖英的手裡塞小紙條?謝津發現了宋祖英的中南海通行證後,就被告了狀,隨即被送回天津,中國新年那天早晨,謝津穿著睡衣從涼臺被扔到樓下,發現時已死亡。是否先行兇死亡後再被扔下樓?家人與目擊者都噤聲。其它的,宋祖英如流水的揮霍國庫銀子,權力又是從哪裏來的?

經審理,北京高院認為,羅菲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張曙光的特定關係人,明知張曙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仍非法收受請托人的財物共計157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羅菲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且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到案,依法對其予以減輕處罰。

宋祖英從1992年初與江澤民通姦開始,這20多年來所犯下的罪行、所揮霍的民脂民膏不計其數。羅菲案的判決已經成為與黨官通姦者的樣板。

宋祖英的好日子過到頭了,這是新華網的這個新聞所透露的信息。△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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