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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庆林在西班牙被告上法庭 (图)
 
2004年9月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9月2日下午,15名法轮功学员向西班牙马德里国家法院提交诉状,控告中国中央官员贾庆林在北京市委书记和国家政策委员会书记任内期间(1999年至 2002年11月),积极推动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是贾庆林访欧期间第二桩遭起诉案,8月30日在奥地利时,有欧洲法轮大法协会及多个人权组织正式向维也纳检察院提出诉讼。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9月6日报导,此诉状由15名法轮功学员共同提起,他们是贾任北京市委书记期间的直接或间接迫害受害者。

9 月2日下午5点,律师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Carlos Iglesia) 向西班牙国家法院提交了诉状。他曾在2003年10月15日向西班牙国家法院提交诉状,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刑事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和610头目罗干。他表示:「贾庆林和江泽民、罗干一样,我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刑事起诉他。」

这15名来自世界各地的原告中包括西班牙人。西班牙法律规定案例不一定要发生在西班牙起诉才能生效。律师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介绍说:「群体灭绝罪是指对一个群体的迫害,无论它发生在那里,都在法律范围之内,在西班牙都可以受理。」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贾庆林是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的11个直接参与推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的中共中央官员之一。该组织已经核实贾全力支持江泽民的镇压法轮功政策。1999年7月20日江氏开始镇压法轮功,贾立刻表态支持并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的投入这场政治斗争中。

在许多场合,他以北京市委书记和政策委员会书记等公职名义在政策委员会和人大多次会议上攻击法轮功和全体法轮功学员,并在发言中宣扬镇压和煽动所有国家机关配合镇压法轮功。贾还感谢并表扬那些直接参与迫害的个人及单位。

贾庆林在政协和人大会议期间,多次反复强调和法轮功的「斗争」,并利用一切机会攻击法轮功,他率先会见中国「反法轮功巡回报告团」为之打气,出席北京市「同法轮功斗争先进表彰会」,讲话鼓励那些直接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操纵北京市对法轮功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此外,还在各种会议和场合攻击法轮功,如北京市政法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北京市党代会、慰问公安干警和商业战线干部职工等。在北京市迎接十六大动员会上,他提出把迫害法轮功作为北京市必须重点抓住五个方面的工作之一。

贾在1999年-2002年任北京市委书记期间,是北京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最疯狂、残酷的时期。很多法轮功学员包括妇女甚至一名仅8个月大的婴儿连同他修炼法轮功的母亲王丽萱等都先后被迫害致死。北京工商大学青年教师赵昕,和梅玉兰、龚宝华、张淑琪等也都是在这期间在北京被迫害致死、「天安门自焚构陷案」亦是在此期间发生的。

由于北京是中央政府上访办公室的所在地,许多法轮功学员都到北京去上访。在贾任北京市委书记期间,上百万的上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并被送进各地的劳教所。因此,贾对法轮功犯下了群体灭绝和酷刑罪。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提交的这个诉状要求法官在贾访问期间将其拘留,并对其进行庭审。

贾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施行残暴酷刑和谋杀,这种行为不是其工作职能,完全属于个人行为,是违反了中国宪法和其它法律的行为。贾因犯下群体灭绝罪不能享受外交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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