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接前文)

[第六部分──精神折磨和控制]

公訴人現在叫趙明到證人席。一位戴着「精神折磨和精神控制」字牌的演員坐到證人席上,將一塊小一點的寫有趙明名字的牌子舉過頭頂。

法警讓證人宣誓就位,公訴人開始對趙明進行直接提問。

公訴人:在被警察非法拘留時你的個人情況如何?

趙明:我是在愛爾蘭的三聖學院攻讀研究生的時候回中國的。我被捕後被關在勞改營裏。就在2002年新年之前,爲了將我與其他人隔開,他們把我關到另一棟樓裏。他們不讓我睡覺,整夜不讓我閤眼,要麼每隔幾小時就把我叫醒。一天晚上,一名警察將我推進一個辦公室。我一進門就看見地上有一塊木板,上面有幾條毯子撕成的條。房間裏有5名警察包括另外幾個部門的主管。我立即就知道將會發生什麼事情——他們要使用電擊的酷刑。他們先是恐嚇我,試圖用他們的話來講「轉化」我,意思是讓我在放棄我的信仰並抵毀法輪功的聲明上簽字。被我嚴正拒絕之後,他們將我綁在床柱子上。他們把我的腳、腿、身體和手臂捆住,用一根布綁在我的嘴上將我的頭固定住。把我捆住後,他們再次恐嚇我,試圖轉化我。當我再次拒絕之後,他們拿出一把電棍開始發給在場的警察和部分主管。

電棍有50多釐米長。除了在一頭有兩個電極以外,電棍上纏滿了金屬絲。用這一部份放電,可以在更大面積內施以電擊。他們用了至少6根電棍同時電我的全身。

我的身體開始跳動發抖。期間,他們會停下來繼續逼我簽名,接受他們所謂的「轉化」。有一名惡警看上去已經多次做過這事。他雙手各拿一根電棍,並排放在我的胸部轉圈,用繞在電棍上的金屬放電。我感到上身麻木,往起跳動,呼吸加重,喉嚨象着火了一樣。我的牙齒緊咬綁在我嘴上的布,吃力地呼吸着。我能聞到自己皮膚燒着的味道。我無法描述那種痛苦的感覺。我的一條腿痙攣起來。我只覺得時間是那麼漫長,那麼漫長……。在那個時候,我做了一件事……。

公訴人:趙先生?

趙明: (停頓)我簽了放棄法輪功的「保證書」。

(停頓)事後,許多大法弟子問我在勞教所裏最痛苦的是什麼。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他們的酷刑,最終目的是對人實行精神控制,徹底剝奪人因爲有道德和精神信仰才擁有的作爲人的信心和尊嚴。他們不擇手段,就是企圖把自尊、講良心的人變成爲了一時的苟且偷安而出賣自己最珍貴的東西的人!

更有甚者,他們不僅僅是對法輪功學員這樣做,他們這種精神迫害和精神控制是面對全社會、面對全中國人民的。大陸的國安人員和勞教所警察,一邊講述着精心編制的謊言,一邊用不同手段向被剝奪了人身自由的人們傳達這樣一個強烈的信息:你只有同意我告訴你的,你才能保留和得到你想得到的安全感、你的經濟收入和社會地位。他們對社會上需要使用火車、長途汽車,需要出國旅遊,以及所有需要得到官方手續和許可的人們都是這樣要挾的。

- 你要堅持信仰嗎?不管你心裏的真實想法是什麼,他們就是要不擇手段地迫使你辱罵自己的信仰、背叛自己的恩師,讓你眼睜睜地因爲一時的軟弱出賣自己一生最寶貴的精神追求!
- 你要保留工作、住房和社會地位嗎?你必須聲明不練法輪功、不爲法輪功說話,否則等待你的是開除公職、進洗腦班、甚至勞教;
- 你要乘火車嗎?他們在車站入口處讓你踐踏李洪志先生的畫像;
- 你要乘坐長途汽車嗎?你得當着警察的面重復他教你的罵法輪功的話,否則你不但不能上車,還可能被當場拘留;
- 你要回國探親嗎?你得同意610一夥對法輪功學員的滅絕與迫害是「合法合理」的,或者同意給他們當特務在海外蒐集關於法輪功的情報也行;
- 你要和中國做生意嗎?你首先不能是個法輪功學員,還得同意不僱傭法輪功學員、不談論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情況,說不定你還會被要求更多地配合江氏及其610辦公室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

他們教唆人們選擇對善惡、正邪的麻木,他們迫使人們出賣良心而不以爲然。這四年來,江澤民和它的幫兇對一個佔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國家的人民就是這樣乾的,他們對需要和中國來往的海外人士也是這樣乾的——欺騙加要挾。這難道不是對人類社會的精神侮辱和良知賤賣嗎?讓人們在出賣良知中換取生存條件,讓人們在背向「真善忍」中麻木享受利益追求,這才是這場迫害最殘酷和最無恥的關鍵所在!這才是被告江澤民及其610犯罪集團反人類罪的關鍵所在!

誰願意爲了保留學籍而出賣自己的父母?
誰願意爲了保住工作而出賣自己的妻子?
誰願意爲了不受牽連而出賣自己的鄰居?
誰願意自己的孩子聽見「真善忍」三個字就嚇得發抖或者破口大罵?
誰願意看到人類社會變成崇尚強權暴力、鄙視良知、唾棄道德的廢墟?

這也是爲什麼這場迫害必須被全世界正義、講良知的政府和人民制止的原因所在!

酷刑留下的傷痕和疼痛將隨着時間漸漸癒合,但思想和精神酷刑留下的烙印常常能傷害人一生。做了自己萬萬不應該做的事情之後,即使當他們不對我做任何事情時我都感到壓力深重。我希望回到以前的自由生活。我一回到愛爾蘭以後就全身心地學習大法書籍,向公衆講清真相、揭露這場迫害。我知道這是唯一能使我從這場良知和精神迫害中被解救出來的通途。

(寂靜)

公訴人:(似從沉思中驚醒)趙先生,您現在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嗎?

趙明:是,我是一名法輪功學員。我曾親眼目睹了其他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的勞教所裏遭受酷刑和洗腦。現在在自由的環境中,我可以公開地告訴大家:我因修煉法輪功而身心受益,我內心對法輪功的信仰始終不渝,我在勞教所裏寫下的所有與我對大法的信念相違背的東西沒有一樣是我心甘情願寫的,我將用自己的餘生來彌補自己因一時的軟弱而帶來的道德損失。

他們明知道我不會真正放棄,卻用那麼邪惡的手段強迫我違心地出賣自己的信仰和良知。我希望法庭能知道他們都在幹些什麼,這樣大家就會明白,江所發起的這場迫害的邪惡躲藏在陰暗角落裏,毒害人們的心靈、剝奪人們的尊嚴和良知。我很榮幸今天能站在法庭前,不僅僅是爲了盡我的力量把江繩之以法,也是爲了幫助其他和我有過類似經歷的人們能真正走出這場迫害的陰影,在大法修煉中重獲新生。

公訴人:謝謝您。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法官向公訴人問話

法官:你還有其他證人嗎?

公訴人:有。我現在傳喚被告,前中國領導人江××上證人席。

[被告律師開始與江煩躁不安地交換意見。律師站了起來。]

江的律師:法官閣下,我的當事人希望行使他保持沉默的權利。

法官:你是說它現在拒絕出席作證嗎?

被告律師:是,閣下。

法官:那就將被告拒絕出席作證正式記錄在案。作爲他的律師,你會代表他做最後陳述嗎?

[被告律師與江商討]

被告律師:是,閣下。

法官:那就請開始吧。

被告律師:法官閣下,我的當事人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因爲他現在是,嗯……哦……過去是,嗯,國家主席……閣下,我想放棄作最後陳述。

法官:公訴人,請你作最後陳述。

公訴人:謝謝閣下。女士們先生們,各位記者們。你們大家都已看到、聽到這一歷史性案子中大量的證據。將一名前世界領導人或國家元首送上法庭不是一件小事,一點都不是小事,因爲此人所能犯下的罪行不是一般的罪行。這些罪行是大面積的。程度極廣。畢竟,羣體滅絕罪就是大規模的謀殺。一個人可以一時對另一個人進行折磨,然而,一個掌握國家權力的人可以命令他人同時對許多人施以酷刑。一個國家的元首可以選擇明智地,仁慈地施政,也可以選擇濫用權力。根據本案已出示的大量證據,江××濫用手中的權力對法輪功學員及中國人民造成巨大傷害,揮霍了中國寶貴的資源,這些都是確鑿無疑的。我們確信,江罪惡累累,罪責難逃。謝謝各位。

法官:本法庭判被告所有罪名全部成立。在審判過程中證人的作證,提交給法庭的宣誓證詞,證明那些直接受迫害的學員們在勞教所被強迫參加洗腦班,以及被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醫院、派出所、監獄、拘留所、旅社及醫院的文件不勝枚舉。此外,本庭要考慮上百萬間接受害者,他們是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同事及海外親屬。無數家庭被拆散,文明社會被肢解,鄰里社區成了搜捕法輪功學員的戰區。本庭進一步要考慮宣傳機器爲使迫害合法化而誣陷無辜的各種手段。本庭注意到迫害的程度及波及到的千千萬萬民衆。本庭還注意到在這場迫害中爲強迫人們背叛他們的良知,背叛他們的尊嚴以及對「真、善、忍」真理的信仰而動用的精神迫害的程度。

本庭進一步注意到江××及其610組織在中國、亞洲、歐洲和美國各地所編造與散佈的無數謊言。正因爲江××的謊言,無數民衆被誤導而誤解、歧視法輪功學員。

法庭還注意到這場迫害的非法性──被告違反中國憲法;妄用、濫用其國家首腦的權力;通過威脅手段、抓捕酷刑、行賄誣陷等方式腐蝕侵消政府職能;背叛其有法律責任去保衛併爲之服務的整個政府和全中國人民。

毫無疑問,被告犯下了本世紀最嚴重的罪行。他將被視爲最無恥,最惡貫滿盈的人物而受到譴責,遺臭萬年。最爲關鍵的是歷史將從這一案件中吸取重大教訓。這一審判不僅僅是爲了當今的人類。這一審判所面對的是更廣大的觀衆──古往今來所有的人們。所有聽到證詞的人都會明白,對法輪功的鎮壓不僅僅是被誤導,而是受了人類缺點中最醜陋的妒忌、貪婪、恐懼、自私和無神論的驅使。

而使得這場迫害得以結束的則是人性中最優美的品質─誠實、善良、慈愛和堅韌不拔。法輪功學員在這場迫害中所展現出的高貴品質和勇氣將萬古長存。這場迫害成爲他們不屈不撓和勇氣、以及承受人們根本不應承受的能力的見證。

本庭將在兩星期後再次開庭,屆時將對被告作出宣判。

休庭。

[法官敲擊槌子]

法警:全體起立!

[戴志珍攜女兒上臺發言]

我叫戴志珍,女兒才三歲。我們都是澳洲公民。大家剛才看到的儘管都是真事,只是由演員在臺上演出。但迫害中還有許多真人真事,我的故事就是其中的一個。

我丈夫僅僅因爲堅持爲法輪功說真話而被殺害。他上北京向中央信訪辦遞信,告訴他們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