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

  发动土改和镇反运动的背景

  一、政治根源。在中国的专制历史上,唯有农民造反政权,才有打土豪、分田地和镇压反革命的行径;在世界近现代的形形色色革砷中,亦唯有马克思所发动的欧洲共产革命,才提出了一整套「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斯大林早在三十年代就曾指示中共说:「中国革命的性质就是农民战争」;①毛泽东也一再地告诫他的党人和军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就是农民革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就是农民战争」,②因此,毛泽东的革命政权便承袭了俄国共产专制与中国农民暴动的双重传统,这是中共发动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政治本质。

  二、经济缘由。中共建国伊始,因大规模内战而面临经济的异常困难,当时的人民币发行以一九四八年为基数,到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已增加一百倍,玉一九五二年已增至二百七十倍。因币值大跌、物价猛涨,便要扩大税收加紧搜括。陈云当时曾说:「我们现在一年的税收,大约合二十三亿圆光洋。国民党在九一八事变之前,包括东北在内,也不过八亿到九亿光洋--他们比我们收得少。」③所以,一九五○年春天,全国已出现了商品滞销。是年一至四月,在十四个大中城市中已有二九四五家工厂倒闭,在十六个大中城市中歇业的商店达九三七四家,全国城市失业人口已达一一七万,城市居民的实际购买力已经比中共建国前下降了百分之二十。④加上中共抗美援朝三年付出了一百万亿圆的战费,财政的困□无疑关系着新政权能否巩固的大问题。因此,毛泽东遂在一九五○年六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发表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也就是说,中共要「动手」了。

  三、必然手段。毛泽东从来就认为「农民的出路只有从地主手中夺回土地」,⑤甚至坦白地说过:「我这次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所得到的最重要成果,即流氓地痞之向来为社会所唾弃之辈,实为农村革命之最勇敢、最彻底、最坚决者。」⑥;毛泽东和他的中共农民造反,早在一九二七年就曾「阳冒国民革命之命、阴布全国恐惧之毒(冯玉祥语)」动辄没收土地败产,随意处决地主乡绅,不仅要「将土豪劣绅打倒在地,再踏上一脚」,而且要「冲进地主家里,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要滚上一滚」,⑦与历代农民革命的暴民行为如出一彻;由于传统农民革命皆具有嗜杀的特征,再加上靠嗜杀成功的苏俄,又曾直接命令并派人指挥中共执行烧杀政策;⑧所以,在革命的名义下嗜杀,既成为中国共产党为夺取政权而实行的主要手段,又成为它在夺取政权后为巩固政权所采用的统治方式。于是,嗜杀的手段和蛮横劫夺的行为,便大张旗鼓地和极端残忍地发动起来了。

  

土地改革运动

  一、意在夺地和劫财。首先,中共发动土改的表面原因,是要向贫下中农「兑现诺言」,即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因为中共是靠呼喊「打土豪、分田地」来煽动农民造反打天下的。其次,由于中共的财政需要,而中国又是一个农业国,所以,首先从农村下手,以剥夺地主富农的财产来达到它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一九四七年七月,当中共内战正酣、需要财力支持时,中共中央曾制定了全国土地法大纲,并明确规定要「没收地主的一切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一九五一年发布「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份子财产的指示」。中共对此种手段早已运用自如。

  二、中共施行残酷的土改和农村专制极权统治的建立。一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共政务院通过了「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共通过了「土地改革法」开始在有三点一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并在已经实行过「清匪反霸」斗争和从未松懈的「镇压反革命活动」基础上,施行以夺地、劫财和建立农村专制新秩序为目的土地改革。随后,毛泽东又立即表示,不能和平地搞恩赐,要组织农民通过斗争夺回土地,要与地主阶级进行面对面的斗争。⑨于是,中国的自由农民,特别是大小地主和自耕农们,包括根本就称不上是地主的小土地出租者,其失去田地、家破人亡直被大批杀戮的凄惨命运,终于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上,留下了史无前例的血证。

  当时,仅仅由土改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就能够枪毙成批的地主;只要几个积极份子的几声口号,就能够将「地主」全家的财产剥夺罄尽;甚至连不愿要,或是不敢要地主财产的诚实农民都会大祸临头。中共中央及其各级各地党委,虽然在土改运动中曾装模作样地发出过种种文件,诸如「劝说农民以不采非刑拷打为有利」等,制止「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的将中农、小土地出租者错划为地主」并予以镇压的现象,然而,根据中共中央「将土改中的打击面规定在新解区农民总户数的百分之八、农民总人口百分之十」⑩的指示精神,中国大陆农村至少有三千万农民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即遭遇了形形色色的批判、斗争和非刑折磨,至少有二百万以上的地主遭遇了镇压并被剥夺了所有的财产。特别是当镇压反革命的运动「接踵而至」时,中共以村对地主大开杀戒而建立新秩序的愿望遂迅速得以实现。土改后,甘肃省仅因几个农民打了一个乡干部,就全部被判定为反革命份子,并且四人被处以死刑、三人被判重刑的定例:①①土改后,许多地方单干的农民一听说要重新划成份就立即痛苦哀求入社的事实,只能证明中国大陆农村的极权专制秩序确已建立无疑。

 

镇压反革命运动

一、中共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反革命和反革命活动」的镇压。

在中共建国前后,即在中共的所谓新老解放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镇压反革命和反革命活动的做法。据中共官方统计,中共建国初期国民党残留下来的溃散武装曾被统称为「政治土匪」,约二百万人,另有特务份子六十万人,反动党团骨干六十万人,共三百万人。这些人大多数已在清匪反霸中被关、被管或被杀。

  一九五○年三月和七月,唯恐杀得不够的中共中央又发下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断言「在镇压反革命活动上发生了严重的右倾偏向,以致犹有大批首要的,怙恶不悛的,在解放后甚至在经过宽大处理后仍然继续为恶的反革命份子,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要求各地「当杀者即判处死刑,当监禁劳改者应逮捕监禁加以改造」。

  上述「反革命」的总人数已被严重夸大,加之中共还要纠正右倾偏向,所以,在正式地发动镇压反革命运动之前,就已经制造了大量的冤杀和枉杀。此与历朝「封建、反动的开国加主们」因开国而大赦天下,并尽量任用前朝贤能相比,实有天地之别。

二、正式发动残暴的和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中共监于韩战和农村土改的需要,迅速地发动了全国范围内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指示大城反应当「严厉地大规模地进行」。一九五一年一月三十日毛泽东批示「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张旗鼓地杀反革命」。一九五一年二月十日中共中央指示「除掉浙江和皖南抓人和杀人较多的地区应停一下以便总结经验」外,又指示「其它杀得不够的少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应当继续放手抓一批,杀一批,不可停得太早。」①②后来,毛虽批示「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一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①③似乎要讲一点「杀人的比例」了,但是,紧接着,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毛就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份子条例」,该条例将死刑扩大到了十数行,量刑的标准无谱,连「传播谣言」都能「斩立决」,遂在全国掀起了镇压反革命的狂潮。

  配合著中共中央关于「没收反革命份子」财产的通知,中共大肆掠夺,虽在政治和财政两个方面均达到了目的,却使得人民从此再也不敢有非共之想和非共之为。诚如蒋介石在一九三一年五月十二日向国民会议递交的「剿灭赤匪报告」所称:「受赤匪茶毒最列而最惨者--厥惟江西和湖南……凡是过去在村庄上有体面的及至地主或是做过保甲长的人,皆连同亲属被杀害,到处可以看见一个坑里埋着十人,甚至百人。在死的恐怖面前,人民除了听从,还有甚么办法?」

三、中共在土改和镇反中制造了旷古未有的冤假错案。

由于中共和毛泽东一再明文规定要大杀地主和反革命,「扩大化」必然无疑。一九五三年,公安部长罗瑞乡曾说「镇反的缺点和错误,最突出地是存在着乱捕、乱压、刑设逼供、夸大和造假案」。①④一九五四年四月毛泽东在中央扩大会议上供称:「镇压反革命共杀、关、管二百至三百万人。」一九五七年二月毛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供称:「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二年杀了七十万,以后三年又杀了不到八万人。」毛泽东坚持在对镇反运动的评价上「根本没有错」,并拒绝甄别平反。

  而且,事后毛甚至亲自在中共中央「转批中央十人小组关于反革命份子和其它坏份子的解释及处理意见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中」规定说:「某些直系亲属在土改、镇反和社会主义改造中被杀、被关、被斗者的家属……可送劳动教养。」明文株连亲属。安徽省芜湖市在镇压「著名反革命份子」高铁君一案中,不但高本人被冤杀,而且,本地三百名按照「旧朝」规矩而为高联名具保者,均被「新朝」判以反革命罪被处决或判刑。①⑤

  八十年代,中共终于局部地承认了「当时被镇压的还有部份起义投诚人员」这样一个事实。①⑥一大批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曾英勇杀敌的国民党官兵,被当成历史反革命份子而惨遭杀害;国民党的一些著名叛将,如傅作义等人的绝大多数部下均被镇压;因起义、投诚而参加解放军者,其中被开除军籍和判刑、劳改、管制的就有二点二万人,三十年后 复查的八六六○人,撤销原判的四九八五人。据云南楚雄州一九八七年九月的不完全统计,在当年被分配到该州参加清匪反霸和土改的大中学生五百八十九人中,就有百分之四十九的人被判处反革命罪和其他罪,三十年后,被复查者一百八十三人,其中一百七十八人被平反。

  据一位在新疆劳改部门工作的中共干部称,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