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
 

$$%中國當代十大冤案$$%

高聲怒吼

【人民報訊】我們是幸運兒,只要我們有機會坐在計算機前閱讀世界各地來的新聞,不管你在國內還是國外。但在大陸社會,悲劇也無時不在上演,而這些悲劇都是經過極其艱難的周折才公布於眾,這是全部,我們也不可能、沒必要知道全部。僅從1999年上半年報導的這十起案子,我們不得不高聲怒吼:「夠了!我們的人民受夠了!」。是的,我們是幸運的我們沒有他們死去活來的痛苦。但我們是人,是可以被動人的電影故事打動流淚的人。現在下面一組報導不是電影,是活生生人的經歷。讓我們靜下心來,體會他們在被暴打時的皮肉之苦,體會他們死前的恐怖,體會他們拋下親人選擇死亡的無奈,還有他們為了申冤而傾家蕩產,得到的是家破人亡。最後,大家可以假設,假設這事發生在自己的親人身上,那是什麼一種感受!
  
  ●搶民女 殺無辜--公安敗類姜某被判極刑
  
  長沙消息 日前,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岳陽市公安局岳陽樓區分局城陵磯刑偵中隊偵察員姜嶽平故意殺人案(詳見本報1月7日第五版報導")
  
  法庭經審理查明,1998年12月13日中午,姜嶽平和岳陽市某公司停薪留職人員李、某廠公安處民警陳某以抓吸毒者為由,去找在某賓館坐臺的重慶籍女青年胡某未果。當晚9時許,姜嶽平和李某、陳某搭的士來到事先約定的見面地點找到了胡某。姜嶽平等要胡某上車,胡不肯,姜嶽平便下車雙手抓住胡往的士裡拉。站在附近的胡的丈夫蔣克貴見妻子被人強拉上車,便過來制止。被告人姜嶽平抓住蔣,掏出「六四」式手槍對蔣的頭部隍7d了一槍,蔣隨即倒地。姜嶽平和李某、陳某見狀搭的士逃離現場。蔣克貴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於次日凌晨4時死亡。 (《湖南日報》供稿)
  
  
  ●槍殺十村民公安敗類 差點成為「除霸英雄」
  
  南方日報1998年10月2日《生者》一文有了下文:震驚國內的瀘定「6.18」特大持槍殺人案兇手趙林,於今年5月12日在康定市被執行槍決。   
  
  1998年6月18日,原瀘定縣公安局得妥鄉派出所民警趙林在調解一宗690元欠款的民事糾紛時,與村民楊樹兵等人發生衝突,趙林拔出手槍向楊及其家人射擊,造成10人死亡,1人受傷的嚴重後果。甘孜州中院去年一審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被 告人趙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趙林不服,提起上訴。
  
  四川省高院在審理、調查後認為,被告人趙林在被害人一方實施不法行為的情況下,無視公民的生命權,開槍射擊,連續追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後果極其嚴重,故高院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決。
  
  值得注意的是,據被害人家屬稱,5月12日公判時,法官提到了國內個別傳媒對死者(被害人)進行了污蔑。這位家屬說:「我一直沒找到這份報紙。但聽到同事介紹過,說我姐姐一家是地方一霸,惡勢力,更為惡毒的是,文章竟然污蔑他們和反動組織有聯繫,這是政治上判死刑。還有,說趙林打死他們的當天,得妥許多村子都放了鞭炮,借群眾的嘴,說趙林為地方除了一害。我不想說了,好在法律還了死者清白,兇手得到了嚴懲。」
  
  記者先後於去年7月、9月兩度前往事發現場及得妥鄉4個村組(死者生前的家)調查,採訪,耗時十幾天,全面了解事件的真相,最後形成《生者》一文。殊不料,文章見報1個多月後,全國各地讀者紛紛致信本報,咨詢《生者 》一文的真實性,原因是他們讀了某文摘報摘自1998年11月18日四川某報《瀘定「6.18」案的調查與思考》(原題《槍聲奏響生命悲歌》)一文後產生了疑惑。
  
 記者仔細檢讀了《瀘定「6.18」案的調查與思考》一文(以下簡稱《調查與思考》),文章稱,趙林被一審判處死刑,「審判當日,千名群眾在外旁聽,當高音喇叭裡傳出審判結果時,許多群眾當場慟哭失聲。從第2天開始,康定、瀘定一萬多名群眾自發簽名要求保全趙林性命。」(本報記者去年9月初在康定、瀘定再次調查、採訪時,獲知簽名活動系有關部門的個別人有意為之,而且因為簽名者少,簽名活動不得不於當日下午草草收場,記者還找過一位負責簽名活動的某機關工作人員,但他否認自己搞過這一活動。「一萬多名群眾自發簽名」不知從何而來。)
  
  《調查與思考》一文稱:
  
  「事件的起因極其簡單而背景卻十分複雜」,趙林調解楊樹兵與他人的欠款糾紛後,楊樹兵回家將此事告訴了父親楊懷富和母親王萬英,並加油添醋地謊稱民警趙林打了他。以『族長』自居和以『母老虎』著稱的楊樹兵父母聽後即連夜召集兒女親戚一大幫20 人,聚眾商議『討伐』趙林,揚言『踏平派出所,用3萬元錢取趙林人頭』。他們敵視 派出所,痛恨民警趙林是有原因的:楊懷富一家仗人多勢眾橫行鄉裡由來已久。該鄉反動門徒會活動猖獗,楊家與之來往密切,門徒會一小頭目經常在他們家吃住,並發展了楊家親戚入會。自此,他們更是肆無忌憚地橫行鄉裡。上級公安機關了解了這一個情況後,於1996年在得妥鄉組建了派出所,趙林就是這時來到得妥鄉工作的。他一來就打擊門徒會和鄉村惡勢力,很快被楊家一夥視為眼中釘。」
  
  文章描述了趙林被楊家一夥「暴徒」、「毒婦」殘酷毆打後,「趙林拿回了手槍」,腦子裡霎時出現美國西部電影中警察仗義清算『人渣』的鏡頭。」「自衛的槍聲響過,繼而又義憤殺人,趙林咬緊牙關,連續開槍射擊,潑婦王萬英、高建美相繼倒下。」(記者第一次在得妥鄉採訪時獲知,高建美(孕婦)腹部中槍後倒在地上翻滾,抽搐,趙林又在其太陽穴補射一槍。)
  
  記者曾就該文提到的一系列「事實」向四川省有關部門及當事人家屬、所在地幹部群眾咨詢了解後獲知:《調查與思考》一文作者未採訪過任何死者家屬。據死者家屬楊術強等人介紹,該作者從未踏足過他們村。本報記者前後兩次到得妥鄉街、聯合村、沙壩村、凡雲村、馬列林調查採訪,共走訪過上百戶村民,均無楊家劣跡昭彰的反映。「地方一霸」的說法從何而來,不得而知。
  
  ●普寧7民警擅自槍斃4村民還撒下彌天大謊
  
  濫殺無辜竟稱擊斃歹徒
  
  一九九七年一個夏日傍晚,粵東普寧市郊外。「嗒嗒嗒」、「砰砰」一陣槍響,四名被綁縛的青年村民泣血倒地。這不是槍斃死刑犯的法場,而是七名民警的擅自行為。如今,隱瞞一年之久的「擊斃逃跑歹徒」的閃爍謊言終被戳穿,七民警將被繩之以法。然而,這幕悲劇的發生和由此形成的種種怪圈,不能不引起人們去思索更深層次的問題。
  
  四村民未審問被槍斃:家屬不准認屍並強行火化屍體
  
  1997年8月9日,普寧市電視臺新聞報導說「8月7日下午5時許, 四名歹徒持槍竄入東西南村一村民家並搶去家中財物,我民警迅速出擊抓獲歹徒。在押解途中, 4名歹徒撞開車門脫逃,公安民警在鳴槍無效情況下開槍擊斃4名歹徒。
  
  4名死者家屬面對親人不明不白被殺,又蒙如此罪名,悲憤至極,他們紛紛向普寧市委和有關部門反映:這是一起民警冤殺無辜的大慘案。他們在控告信中陳述事件原委:8月7日下午4點左右,占隴鎮村民陳廣豐, 自己一人到東西南村找陳某某追討欠款。雙方發生爭執後,陳某某報案稱陳廣豐等人持槍勒索。占隴派出所副所長羅國斌便帶領民 警到陳廣豐家將其抓捕,並將與陳某報案根本無關,在陳廣豐家喝茶談事的鄭燦炎、黃 華生、陳松平3 名村民一同抓去,不經審問把4人押到一偏僻小道旁全部槍殺。死者家屬還提出一些情節和質疑,如陳廣豐等四人被抓走時已雙手反捆,被七八名民警持衝鋒槍 押在警車裡,怎能出現4人同時脫逃?死者家屬被拒絕到現場認屍,第二天即匆匆火化,有毀滅殺人證據之嫌等等。
  
  案件疑點重重漏洞百出 檢察院卻認為沒發現民警有違法行為
  
  陳廣豐母親陳嬋英說,8月7日下午6點多鐘, 占隴派出所來了6名未著裝的民警,帶著兩支衝鋒槍,4支手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搜查,不由分說就把陳廣豐等4 人抓上警車帶走。晚上10點多鐘,那些民警第二次又來家搜查,不准我進屋,後來說是搜到一支手槍,把我叫進屋硬按我的手在搜查記錄上按下手印。
  
  陳廣豐妻子陳麗貞,懷抱未滿周歲的女兒,神情哀傷地說:「民警抓陳廣豐時,把他的摩托車也開走了,車箱盒裡放有買加工紙的4萬元現金,後來不知去向。」普寧市檢察院在送交普寧市委、市人大的「檢察報告」認為在審查公安機關偵查活動案件的來源及定性;占隴派出所報告案情的真實性;公安幹警使用武器的合法性;公安幹警採取當場擊斃措施的必要性等方面均沒發現公安幹警有違法行為。
  
  村委會幾個人還介紹了一個情況:8月7日報案人陳某某的表親是揭陽市公安局某位副局長,此人原在占隴派出所當過所長。
  
  在通往普寧的廣汕公路側一處,公路旁有一條土路。再向北前行約一公里,土路邊和菜地中間有一條水溝,這便是鄭燦炎、陳廣豐、黃華生、陳松平四人被「就地正法」的現場。距現場對面約150米處有一農舍, 據說農舍主人是現場目擊者。主人陳海松說:「8月7日晚7點多鐘, 我正吃飯時看見三輛汽車很快開過來停在路旁。車燈熄後不久,我聽見『砰砰』的槍聲,還聽見人的哭聲,接著槍聲又響了好久,又聽見有人哭了好久。
  
  普寧市電視臺一位女副臺長說明:電視臺8月9日晚播出的新聞,是當日早上普寧市公安局送來的錄像帶和解說詞。
  
  七民警隱瞞一年終被公訴 揭露草菅人命一幕令人難以置信
  
  1999年1月9日,一條牽動人心的消息傳來──原占隴派出所負責全面工作的副所長黃石武(三級警督)、原副所長羅國斌(一級警司)及原五名民警因故意殺人一案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1998年5月,在廣東省委政法委的重視和決定下, 組成由省政法委牽頭,省公檢法部門參加的工作組雲漳小?.7」案件進行調查。後由廣東省公安廳對占隴派出所民警涉嫌故意殺人一案立案。
  
  廣東省公安廳查明,這是一起隱瞞了一年之久的殺人案。案發當晚被抓的陳廣豐等四人並非逃跑,而是一個個被強行拉下車後,由原副所長黃石武下令並分別槍殺的。經技術鑒定,陳廣豐身上共有17處槍彈創口;鄭燦炎身上共有9處槍彈創口;黃華生身上共有12 處槍彈創口;陳松平身上共有10處槍彈創口。
  
  此案的大概輪廓是:在接到陳某某報案稱陳文豐等人持槍到他家勒索後,黃石武指派羅國斌、方輝彬、鄭文緒、張永進、陳偉城、黃建偉攜帶兩支「七九」式微型衝鋒槍等武器前往抓捕。
  
  當晚7時15分左右, 羅國斌等六人押解陳廣豐等四人途經下寨村新路中段時,與黃石武相遇。黃石武、羅國斌二人商量將陳廣豐四人擊斃。當晚7時30分左右, 在東西南村老路僻靜處,被告人黃石武將車叫停,並命令羅國斌、方輝彬、鄭文緒、張永進、陳偉城、黃建偉每二人一組把陳廣豐等四人擊斃,聲稱有事由他負責,並首先拉陳廣豐到路邊,用「七九」式微型衝鋒槍朝陳廣豐射擊。其他各被告人也分別朝鄭燦炎、黃華生、陳松平開槍射擊。被害人陳廣豐、鄭燦炎、黃華生、陳松平四人被當場擊斃。經法醫鑒 定,四人均因心、肺槍彈傷死亡。
  
  27次上訪歷盡辛酸 受害人親屬赴廣州北京控告終昭雪
  
  據了解,自1997年8月7日四名村民被殺害後,他們的親屬先後27次到本地區、廣州、北京控告、 上訪, 共達254人次。
  
  目前他們已委託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顧先平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就賠償問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顧先平律師指出:本案更為嚴重的是,受害人遭槍殺及被強行匆匆火化,這不但剝奪了受害人及其家屬的有關合法權利,還給以後的偵破工作帶來極大 困難,使屍檢鑒定只能以侵害人照片為依據,不僅使本案的偵查起訴拖延至今,還將在 一定程度上影響本案公正審判。
  
  黃進發和陳達福都是五六十歲的人,他們各自的兒子黃華生和陳松平被殺害後,作為父親,「白髮送黑髮」的心情不言而喻。他們說:「兒子剛二十二三歲就這樣去了,我們真是痛不欲生。民事賠償固然重要,但人的生命是無價的,更重要的是依法追究兇手的刑事責任!
  
  據從有關方面獲悉,「8.7」故意殺人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黃石武接受偵查人員訊問時,被問道:「你為什麼要擊斃陳廣豐等人? 」黃石武回答說:「因為當時在占隴發生很多涉槍案件,我想殺一儆百,才下令將陳廣豐等四人擊斃。」
  
  羅國斌在接受偵查人員訊問時,被問道:「你們知道案犯(指陳廣豐四人)的身份及犯罪事實嗎? 」羅國斌回答說:「都不清楚,我連陳廣豐是哪一個都不知道。」鄭燦明今年29歲,據村民講他像哥哥鄭燦炎一樣老實厚道。鄭燦炎死後,留下妻子和幼兒弱女,他們的生活負擔全壓在了鄭燦明的肩上。鄭燦明至今難忘與唯一的哥哥生死相別的情景。他噙著淚水向記者說:「前年8月8日那天,我好不容易才進火葬場見哥哥最後一面。我 要求給他擦乾淨身上的血跡再火化。我找來一塊布,蹲下來抱起哥哥,只見他眼睛還圓睜著,前胸、腋下有許多彈孔。我邊流淚邊擦哥哥身上血跡,又用手去合攏他的雙眼,奇怪的是兩次都合不上他的眼睛。我急得大哭說『哥哥,全村鄉親都知道你是清白的,死得太冤枉,你……你就放心走吧……我會照顧好孩子的,也一定要為你伸冤! 』我說 完,第三次才把哥哥的眼睛……」
  
  鄭燦明止不住啜泣起來。鄭燦明為了對死去哥哥 的承諾,奔走呼號,幾易寒暑,歷盡辛酸,今天總算討得了一個「說法」,他也相信最終會有一個公正結果。因為,這位普通農民的身後,有神聖的共和國法律,還有正義和 千千萬萬不泯的良知…… (黃東黎)
  
  
  ●「賣花女」案一審判決 -附原案件當時的報導
  
  韶關電 26日上午,韶關市北區江人民法院依法對「9.20強姦賣花女」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姦(未遂)罪判處蔡尚斌有期徒刑7年;同案被告人韶關市郊區公路局長孔均林無罪。另判被告人蔡尚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害人)廖某某經濟損失合計3059元。
  
  「9.20強姦賣花女」案於去年11月24、25日開庭審理後,案中被害人廖某向北江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蔡尚斌的刑事責任同時,判令賠償造成原告的名譽、精神及誤工、交通等損失共6.4萬餘元。經審查,北江法院於去年12月4日立案受理。隨後,北江法院再次開庭,對「賣花女」案附帶民事部份進行審理。案經該院合議庭及審判和員會議論後,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宣判後,蔡尚斌當場沒表示是否上訴。
  
  原報導:蔡尚斌禽獸不如強姦賣花女畏罪自首 三名官員視若無睹反助獸行均被拘留
  
  (香港中國通訊社韶關二十七日電)韶關市公安局北江區分局負責人昨天下午向新聞界稱,日前發生在韶關市金都酒店的暴力強姦賣花女一案涉嫌犯罪人蔡尚斌已被警方從廣州押解回韶關;孔均林、謝樹東、潘中靈等三人涉嫌包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現時警方正加緊緝拿另一名涉案人員鄒國良。
  
  這起罕見的強姦案發生於本月二十日。中午,一名自稱是廣東省武警總隊某生產經營部門經理的蔡尚斌,和湛江市武警支隊長鄒國良等人來到韶關市,下榻位於北江區園前東路的金都酒店。晚上,蔡、鄒等人在該酒店某包房與三陪小姐卡拉OK時,一名叫小容的來自湖南的十三歲女孩進包房賣花。酒足飯飽後正欲火中燒的蔡尚斌色心頓起,他不顧小容的掙扎和哭叫,強行將她抱進包房內的衛生間,實施強暴。並惡狠狠地威脅說,我是警察,你不要出聲,不然就槍斃你!當時在場的鄒國良和韶關市郊區公路局局長孔均林、孔的司機潘中靈、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謝樹東等人,對這一令人髮指的獸行竟然熟視無睹、無動於衷,甚至反鎖包房的門不讓服務員進來。
  
  有一三陪小姐見勢不妙,遂向酒店員工報告。酒店負責人聞訊連忙帶人來,強行打關包房和衛生間的門,將全身赤裸的賣花女解脫出來。與此同時,有人打電話報警,北江區公安分局的警員火速趕到現場,將有關人員帶回警署協助調查。當天深夜和第二天上午,賣花女先後被送到兩所醫院接受檢查,證實其處女膜已破裂。
  
  韶關市「九.二0」暴力強姦賣花女案在此間引起各界人士的震驚。韶關市委副書 記、市長覃衛東要求警方以最強的警力、最快的速度捉拿兇手,並表示市委、市政府決不姑息養奸,一定嚴肅處理涉案的孔、謝等人。韶關市婦聯主席李幼章強烈呼籲對此案 主犯蔡某實施嚴勵的法律制裁;對孔某、謝某等有關責任人進行黨紀、政紀處份。李 幼章與其他婦聯負責人還專程前往看望和慰問了受害的賣花女。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疑犯蔡尚斌是否強姦賣花女一案展開調查,蔡向公安機關自首時否認曾對賣花女施暴。
  
  ●攔轎的原委:河南公安輪姦六舞女受害人家屬跪拜公安部長鳴冤
  
  因受害人家屬向公安部部長賈春旺跪下鳴冤而引起重視的河南登封舞廳六名小姐集體慘遭強暴一案,近日被公安機關偵破,警方拘捕一部份疑犯,其中主犯是登封市公安局大金店鄉派出所民警呂冠軍,當地政法部門正對其犯罪行為展開調查。
  
  舞廳強擄小姐
  
  去年八月三十日晚,登封市赫赫有名的大金店鄉海眼村個體煤礦老板耿占偉在登封市少林國際大酒店一雅間內,宴請登封市公安局大金店鄉派出所民警呂冠軍和以工代警的朱超峰。兩人不久前出面為耿占偉「擺平」一宗經濟糾紛,耿占偉特意設宴致謝。
  
  當晚九時,一班人又來到登封天中大酒店歌舞廳跳舞。由於他們經常跳舞不付錢,稍不如意,小姐還得挨打,所以見了他們,小姐們連忙躲避。耿占偉認為失了臉面,惱羞成怒,把手一揮,手下人對七名小姐拳打腳踢,當眾拉脫小姐衣服。
  
  這時,舞廳經理聞訊趕來制止,也被耿占偉等人毒打一頓。之後,呂冠軍看中了新來的李姓小姐,欲對李進行非禮,被嚴詞拒絕後,呂大怒說:「我要的東西沒有得不到。」一聲喊,耿占偉等一齊下手,挑選了六名小姐塞入汽車內劫走。耿占偉等將小姐拉到少林國際大酒店的包房內,分別對其進行了強姦、輪姦。
  
  案發後,耿占偉的老板劉華找到登封市少林廣告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賀占青。讓他幫忙讓天中大酒店不要上告,賀不同意,劉華震怒了。11月2日晚上9點多,把賀占青弟弟賀占有的少林酒業公司砸了個稀巴爛,把賀占有打成重傷。11月7日夜9點左右,劉華、耿占偉一夥蒙麵人手持大砍刀直奔賀占青家。賀占青走投無路,從窗戶一躍而下,他的盆骨、腰椎骨被摔斷。
  
  
  ●公安副局長狂毆校長--歹徒行兇還報警,世界獨一無二 (43)
  
  恩平市日前發生一宗公安局副局長痛打小學校長的事件。被打的校長六十歲,身體多處受傷,腳、肩嚴重骨裂,打人的副局長在當地素以脾氣暴躁聞名現已被勒令停職審查,由於事件性質屬於「抓槍的暴打抓筆的」,在當地引起轟動並激起民憤,紛紛要求當局嚴懲兇手,而傷者亦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案發在四月七日晚十時左右,從事教育工作四十多年的恩平市恩城鎮第四小學校長李永溢(六十歲),與友在外嘆完茶後乘電單車返家,經過市內龍江西路七巷綴哦髕絞泄?安局副局長鄭xx(四十多歲)的家門時,突從鄭家撲出一條狂吠的大狼狗,李校長猝不及防連人帶車倒在鄭宅門前。
  
  粗言穢語吆喝
  
  當李正準備扶起車離開,聞聲沖出鄭姓副局長,有人先是用粗言穢語大聲吆喝校長「你攤在這裏做什麼,你再詐死我就踩死你」!繼而用腳猛踩李的腳、胸部,難忍傷痛的校長哀求道:「我已六十多歲你放過我吧!」但打人者竟說:就是要踢死你,局長是要打校長的。
  
  之後有人用雙手將李的右臂扭傷,並猛烈踩李的右腳,鄭的老婆聞聲沖出,見校長被打,出面攔阻,但有人狂性大發不顧一切沖前再打,打了人後又致電「一一○」報警,聲稱被人打劫,校長乘機負傷逃回家,致電教育局保衛科,商討之後到城東派出所報案。
  
  廣東省恩平市公安局副局長鄭國權,因違規養狗、毆人致傷、虛報案情,引起當地民眾不滿。中共恩平市委、市政府舉行通報會,決定對鄭國權留黨察看一年,並撤銷他公安局副局長的職務,還調降工資兩級,調離政法部門。 本月七日晚上十時許,年近六十歲的恩平市恩城鎮第四小學校長李永溢,在一酒家飲完夜茶後騎摩托車回家,從大路轉入一條小巷時,一隻重約六十公斤的公狼狗,從屋旁空地竄出,把李永溢的摩托車撞了一下,使車子不穩。
  
  事發後,李永溢致電教育局保衛科,商討之後到城東派出所報案。李永溢身體多處受傷,腳、肩嚴重骨裂,打人的鄭國權在當地素以脾氣暴躁聞名,由於事件性質屬於「抓槍的暴打抓筆的」,在當地引起轟動並激起民憤,紛紛要求當局嚴懲兇手,有人將事件寫成「號外」,當街向市民散發,並到處招貼,將事件曝光。有六百多人到醫院看望李永溢,使中共恩平市委、市政府不得不過問。最後以鄭國權身為市公安局副局長,見到他人跌倒,不但不主動搶救,反而粗暴相向,虛報案情,並且違規養狗,其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極壞影響為由,給予上述處份。
  
  據悉涉案的鄭國權現年四十多,早年年少得志,不足三十已升任副局長之職,在當地甚有權勢,據說其弟亦是深圳公安某分局局長,其父則曾任恩平市郵電局長。但鄭自升上 副公安局長之後,仕途卻停滯不前,這個位一坐就是十多年。有人疑因此脾氣愈來愈暴 燥躁,經常打人出氣,神憎鬼厭。  
  
  ●白水縣一名少女被派出所屈打成招 -- 處女賣淫?
  
  陜西消息:白水縣一名少女被誣陷「賣淫」,被迫承認和50名男子發生性關係,致使許多人受牽連。
  
  1998年11月9日晚,白水縣雷村鄉某村一名19歲少女被當地派出所民警以「問話」為由,帶到派出所審問,逼其承認賣淫。少女在無法承受警棍毒打的情況下,謊稱於1995年至1998年中曾與50名男子發生不正常關係。
  
  隨後派出所傳喚「嫖客」。因傳喚數人無實據,少女再次被抓進派出所,遭受電擊、條帚打臀部、上「椅子刑」等酷刑。少女被迫「承認」曾與50人中的16人發生不正常關係,才被放走。
  
  派出所第二次傳喚的16人中,有7人被留置或挨打,3人被罰款2400元。因被敗壞聲譽,遭經濟損失,許多人找少女家報復。
  
  悲憤難當的少女通過婦聯在白水縣醫院進行了處女鑒定,鑒定結果為「處女膜完整」。少女家人向縣委、婦聯投訴,受到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白水縣檢察院接到縣委批示,立即著手調查此案。
  
  4月16日,白水縣雷村派出所所長楊西京被依法拘留。
  
  
  ●檢察官當眾強姦婦女 警察秉公竟遭報復
  
  1999年2月4日 05:31 中國青年報
  
  吉林省農安縣檢察官馬守山強姦婦女卻至今逍遙法外,而調查此案的幹警卻受到了報復,此事在當地引起廣泛關注。去年12月,吉林省有關部門已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對由馬守山案件引發的一系列事件展開了聯合調查。
  
  1997年12月8日夜, 吉林省農安縣檢察院檢察官馬守山和剛剛保釋出來的戴浩喝完酒後,
來到了金都賓館,他倆強行踢開了該賓館三樓女服務員的宿舍,當著12名女服務員的面,
強姦了其中的兩名女服務員。同宿舍的女孩借機跑出去打了「110」報警,警察趕到現場
  時, 馬和戴仍睡在女服務員宿舍。
  
  農安縣公安局政委馬毓良是馬守山的父親,他得知兒子犯事後,立即委派幹警宋洪林和周華山進行「擺平式」調查。宋和周當夜就趕去了事發現場,並對受害人和現場見證人進行了取證。就在材料到手的同時,馬毓良的電話也來了:馬上把材料送來,看看怎樣把事情「擺平」。宋和周沒去見馬毓良,也沒有把調查的材料交給馬毓良。
  
  農安縣委、縣政府9日早上得知這一案件後, 馬上組成了聯合專案組,對馬守山事件進行專案調查。也就在這天,宋和周把調查材料交給了縣委專案組。
  
  馬守山案件事發後沒幾天,宋洪林被關了禁閉。據說這一禁閉的實施,是經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的。但是在記者對黨委的5個成員進行了解時,5人均明確回答:「沒有開會研究過關宋禁閉的問題。」那麼到底是哪一級黨委會作出的決定,記者沒有查到出處。
  
  專案組在對馬守山案件進行調查時,遭到了不明身份人的監視盯梢。凡是被調查過的人家,都接到了恐嚇電話。被調查人王某告訴記者:「調查組的人走後不久,家裡的十幾塊玻璃就被不明身份的人全部砸碎。」
  
  出乎人們意料的是,馬守山沒有被抓,被抓的是宋洪林和周華山。他倆以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被刑事拘留。
  
   公安局一位副局長和政治部主任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宋和周在局裡都是優秀幹警,他們多次立功受獎,平時也沒有發現違紀、違法行為。對他倆實行刑事拘留,我們局裡多數幹警很不理解。」 秦培昌 記者楊建軍
  
  
  ●「110」逼供大案
  (摘自《粵港信息日報》
  
  在河南省駐馬店市「110」報警中心,出了兩個敗類,濫用職權,編造偽證,刑訊逼供,陷害無辜。這個全國第N起「110」民警誣陷無辜群眾的惡性案件不但牽涉到了原河南省委書記李長春,還揭出原中央政法委書記任建新,以及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漢斌等黨國要員,層層批示,層層包仳,即使案情大白於天下,也使受冤者看到了黨國法律真相。
  
  禍起三泡尿 爺倆進班房
  
  時間:1997年4月30日晚上10時。 地點:駐馬店市樂山路南菜市場。
  
  春季的駐馬店,芳草吐翠,氣候宜人。張貴斌和謝秀雲夫婦在菜市場的丁字路口,
  開了間瓷器店。
  
  大約晚上十點鐘,一輛出租車在路邊「嘎」然停下,從車上走下三個青年人,其中兩人穿著警服。他們二話不說,徑直走到小店門口,拉開褲子,對著門便「嘩嘩啦啦」澆起尿來。謝連忙制止說:「你們可不能尿這兒。」其中一個穿警服的惡聲惡氣地說:「尿這咋哩,尿您嘴裡也該!」謝見其開口便傷人,就罵道:「你真駕駛(厲害之意-記者註),你們咋這麼排場?」那三個人見其頂嘴,兇相畢露,
  
  走上來抬手就打,你一拳我一腳,三下五除二便把婦人打翻在地,鮮血直流,婦人疼得
  在地上直打滾,扯著嗓子大喊大叫,「來人呀,快來救命啊……」
  
  正在不遠處卸貨的張貴斌及其兒子張文軍、張文普聞訊趕來,看見謝正被一幫狂徒暴打,便扯住三人不讓走,並一對一交起手來。
  
  張父見這夥人穿著警服,以為遇上假冒公安了,便叫小兒子文普快去打「110」報警。
  
  那夥人一聽打「110」,更是有恃無恐。「你打110,老子就是110的!看老子整死。」
  
  在雙方爭鬥當中,駐馬店市「110」公安民警趕到。果然,「110」並沒有出手制服這幫歹徒,他們驚奇的是:打架者怎麼會是同事劉建強、張山軍呢?「110」把57歲的張斌拉上警車,帶進市公安局。深夜12點多,又將22歲的張文軍抓進公安局,對二人做了突擊審訊。筆錄後,不容分說就把二人用手銬銬在鐵床的床腿上,直至天亮。
  
  嚴刑逼假供無罪變有罪
  
  次日(即5月1日)下午,劉建強等人一上班,就逼迫他們承認這樣的事實:打架鬥毆,不聽勸阻並蠻橫撒野,把「110」執法民警打傷。張氏父子堅決不承認,又遭到幾個人再一輪的拷打。
  
  面對記者,張貴斌回憶說:上班後幾個人就把俺爺兒倆銬在市公安局樓底下的兩棵松樹上,晌午時文軍被拉到屋裡,幾個人不容分說,把娃子推倒在地,一陣猛打,打得他「媽呀」、「爹呀」地叫著。娃兒疼得打著滾,鑽進床底下,又被他們揪住頭髮硬拽出來,兩手一齊銬在床上,不能動彈。打累了,換人再來,一直到娃吃不住,(在訊問筆錄上)簽字畫押才作罷。後晌4點多,他才被拖出來,仍舊銬樹桿上。接著輪著我了,我也是被帶到那屋裡,4個人「呼」一傢伙把俺掀翻在地,背剪雙手綁住,幾個人輪番打我的頭、胸、後脊梁、胳膊。輪著班兒,有人打有人問,還唬著臉兒說:「你這個老傢伙,招不招,不招就整死你。」打得我死過去好幾回,最後他們撈著我的手在他們弄好的口供上摁了指印兒。
  
  經過「110」幹警們長達14個小時的「智審猛追」,張氏父子終於低頭「認罪」。晚10時許,市公安局做出處理決定:二人各行政拘留15天,不許上告。張的家人不服,請 了律師,要求依法對「110」的裁定復議,卻被市公安局無理拒絕。
  
  「4 0」冤案就這樣炮製出籠了!
  
  本來事實清楚的公安民警酒後野蠻打人行兇案,卻變成了截然相反的「毆打警察」惡性兇案。
  
  5月15日,張氏父子拘留期滿,駐馬店市公安局置市檢察院「立即釋放」的司法建議於不顧,拒不放人,又以涉嫌「妨礙公務罪」將其二人轉為刑事拘留,並再次報請市檢察院,要求逮捕。為求正義存撥霧覓真兇。
  
  1997年5月22日,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批捕科接到了市公安局呈報的關於批捕張貴斌、張文軍卷宗。駐馬店市檢察院是一支能征善戰的英勇群體,素以辦案嚴謹、善打硬仗而蜚聲於河南檢察系統。
  
  像平常一樣,審查批捕科科長王永波上班後就坐下來閱卷。受害人是公安幹警,這種案例並不多見。他決定親自辦理,經過反覆推敲,王永波發現存在不少疑點:
  
  一、兩次訊問的筆錄顯示,口供前後截然不同,有指供逼供之嫌;
    
  二、受害幹警的陳述與主證人謝秀雲的證言大相徑庭;
    
  三、其他證人證詞中有公安術語出現,顯然有人編造偽證。
  
  王永波憑敏銳的洞察力和多年的辦案經驗,預感此案定有「貓膩」,決非純粹的妨礙公務案,而極有可能是案中有案。果然不出所料,當他提審「罪犯」時,父子二人同時翻供,並連呼冤枉。他們還露出血糊糊的累累傷痕,請求驗傷……他立即向市檢察院及地區檢察分院主管領導匯報並作了請示。在得到上級的支持後,他暗下決心:案情重大,決不可掉以輕心,一定要弄個水落石出,不能讓無辜百姓蒙冤。
  
  王永波明白,此案偵察難度甚大,案件若攻不下來,後果將十分嚴重。
  
  批捕科的幹警們頂著巨大的壓力,開始了艱難的偵查。5月27日深夜,由許好華副檢察長親自坐陣指揮,科裡幹警兵分三路開始調查取證。出人意料的是,重要證人出租車司機劉傑已聞風而避,所有目擊群眾也諱莫如深,緘口不談。
  
  三路人馬,碰壁而歸。正在他們一籌莫展之時,說情者找上門來,要「自家人」高抬貴手,不要太「死心眼」。有人一次就攜帶萬元現金,來到王家「登門拜訪」,請他「笑納」。
  
  「堅決頂住人情,一查到底」。檢察官們嫉惡如仇的正義感使他們吃了秤砣鐵了心。他們再次深入群眾,反覆做思想工作。耐心的開導終於使群眾消除了顧慮,吐露了不敢做證的原委:事發次日,劉建強、張山軍曾威脅他們:不許如實作證。檢察官們又重點對劉傑的妻子做了十幾個小時的工作,才讓躲在鄰居家的劉傑坐到了他們的面前。劉傑說,出事後,劉建強把我請到北京酒店吃了一頓「便飯」,叫我作假證,並威脅我不得亂說話。調查中,還了解到一個重要的情況:公安幹警周靖、鐘兵按劉、張的授意,對 張氏父子殘酷毆打,嚴刑逼供。
  
  他們馬不停蹄,立即傳訊劉建強、張山軍和劉軍。前兩人從事公安多年,一直態度惡劣,拒不交待。檢察官們沉著冷靜,適時拋出「炸彈」,與二人鬥智鬥勇,步步緊逼,終使對手敗下陣來,如實招認了編造假證、誣陷受害人的犯罪事實。
  
  據此,檢察院批准逮捕劉建強、張山軍,同時將幹警周靖、鐘兵等人交法紀部門立案查處。
  
  驚動中南海善惡終有報
  
  經過檢察官們10多天的艱苦奮戰,走訪了幾十個證人,收集了數十份證言材料,查清了此案的全部事實,撥開了層層迷霧,終於使公安敗類露出了廬山真面目。
  
  5月31日,檢察院再次做出不批捕張氏父子的決定,至此二人已蒙冤下獄一個月之久。但公安局仍不放人,又以張文軍涉嫌傷害為由,將張文軍由刑事拘留轉為「監視居住」,至7月8日才不得不將張文軍改為「取保候審」。至此,張文軍被陷害入獄達2個多月。
  
  記者還了解到,當二人在押期間,公安幹警為逼取口供,曾對二人多次進行毒打、折磨,致使張貴斌肋骨骨折三根,吐血不止。經河南省檢察院駐馬店地區分院法醫學會檢驗鑒定,結論為胸部外傷,屬於輕傷。而公安局卻沒有任何賠禮道歉,更沒有一分錢的經濟賠償。而張家治病已前後花去數萬元。
  
  1997年8月,新華社記者聞訊趕到駐馬店採訪。張貴斌告訴記者,在拘留期間,有人幾次跑到拘留所對他們進行威脅,不許他們申訴和上告,並放出風說,只要不再上告,拿一萬塊錢就可以放人,不然就判他三五年刑。
  
  新華社《內部參考》第68期對此案初作披露後,立即引起了河南省、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的高度重視。1997年9月,當時的中央政法委書記任建新作了批示:「鄭增茂同志(河南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請河南省政法委查處,並報結果。」同時,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漢斌也作了明確批示;時任河南省委書記的李長春同志看到後拍案而起,在《國內動態清樣》上對河南省政法委、省檢察院負責人作出指示:「此案要依法追究,嚴重敗壞公安形像。」
  
  案情查清之後,駐馬店市檢察院對做偽證誣告陷害群眾的主犯劉建強刑事拘留,後正式予以逮捕。並對劉建強、劉軍、周靖、鐘兵分別提起公訴(張山軍未被起訴)。
  
  1998年元月,駐馬店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二劉有期徒刑各一年,幹警周靖、鐘兵以刑訊逼供罪分別判刑各6個月,另一個同案犯張山軍則只被其單位作了行政處理。
  
  全國第一起「110」民警故意誣陷他人的惡性案件,終於有了結果。
--摘自10月7日英華網國事論壇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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